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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邦:體制內反腐治不了權力割據之症

【大紀元2016年08月22日訊】三年多來的反腐事實上是上層轟轟烈烈,中層冷眼旁觀,基層照舊腐貪。在這種情形下,權力割據一如既往,雖個別團夥失去了宗主,但系統團夥基礎仍在,只要稍假日期,必又風生水起,蓬勃發展。

反腐劍指權力割據

中共十八大以來,新當權者所掀起的反腐浪潮激起了世人對其動機的諸多猜解,其中反腐就是新貴與異己的舊貴的權鬥及反腐就是順應民心與歷史的變革,是有代表性的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但從三年多來的各種反腐事實看,將反腐定性成權鬥或變革,似乎都無法全面而客觀地反映出這場反腐的實質。

種種跡象顯示,在轟轟烈烈的反腐背後,深藏著對中國當下權力運行困局的突圍式求解。

中國自從1989年針對那場反腐愛國民主運動的屠殺以來,中共統治集團依靠謊言來維繫的紐帶已然崩斷,以至權力集團統治力急劇裂化,出現系統性全局性的條與塊各自為政,獨立成王,在全國生發出各種大大小小的類似封建時代不受中央管制的以權力為分割的「藩鎮」,形成了人類歷史所罕見的「權力割據」局面,使中國陷於被各種權力集團肆意瓜分豆剖、欲取欲奪的絕境。面對這種慘況,新登台的權力集團內個別理想主義者祭出反腐大旗,試圖通過反腐來打破權力割據的藩籬,續接斷裂的維繫權力集團統一的紐帶,重造中央權威,即重整朝綱,續延統治。

「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現實

中國近年來政治權力運作中的現實狀況是常為人道的「政令不出中南海」。今天從反腐查出一個個團夥來看,這種現實的確是胡溫時期的真實描述,且至今仍在當下延續著。因為今年5月在北京發生的雷洋事件,雖媒體披露習近平親自嚴厲批示,但政法系至今拖延處理,這就顯示著政令依舊難出中南海的現實。

「政令不出中南海」其實是籠而統之的一種說法,其指由中南海名義上的統治集團或最高統治者公開所形成的或批示的那些檯面上的政令,無法得到下面落實。

中國大陸各級權力運行分為條與塊。條就是各系統、行業、職能的直管上下一線,即由中央直屬部委自上而下的一種指揮體制;塊就是以地方行政當局統管的某一區域全部的行政行為。中國現實中這些條塊在名義上雖隸屬中南海管理,但實際卻無視中南海政令,而服從於另外某種隱性的力量。

權力割據的實質

從多年來的中國社會現實看,普遍存在條塊上的部門或行業決議高於國家政策法規,即各條塊自身制訂的東西在條塊中受到遵行,其權威性要超越於國家政策法規之上,以至形成條塊上的直接領導講話強於部門決議,部門決議強於行業或地區政策條例,行業或地區政策條例強於國家政策法規的上下權威倒置情況。這種情況造成直接領導一言九鼎,下級對上級服從而超越國家政策法規約制的現實。這種現實的直接結果就是導致權力系統的人身依附,因為聽人的重要於聽政策法規的。這樣就造成權力系統近親繁衍,各種宗親門第結網抱團,成為權力運行與傳承的信託、紐帶與中軸,而編織統領這個網絡與集團者被奉為宗主,進而有的被推擁入中央常委,成為最高利益代表。如此一來,各個集團所聽命的就是他們的宗主,而不會是擺於檯面的中南海政令。這種人類歷史上罕見的權力運行模式,本質上類同於封建軍閥割據形式下的「權力割據」,即在各種利益糾集與勢力消長下形成權力宗派集團,各自為政,各自繁衍,各自封閉,各自成為獨立王國,是真正的「針插不進,水潑不進」,中南海政令傳不進。

在這種「權力割據」下,外在形式上雖披著一個主義、一個政黨,事實上各系統只聽命與受制於主宰自身的宗主。這就形成近年來權力運行系統中的石化系、政法系、軍隊系、宣傳系,山西幫、秘書幫、上海幫,團派、江派等等。這些權力割據下的幫系團夥將宗主的意志與指令置於國家法規與中南海政令之上。如前幾年黑龍江農墾系統官僚經常公然說的「我們只聽命於隋總統(隋鳳富時任農墾總局書記),小濤(胡錦濤)與小寶(溫家寶)的話在這不管用」,以及政法系統官僚經常公開叫囂的「我們就是法律,反對我們就是違法」,由此可見「政令不出中南海」之一斑。在這種權力割據下,胡溫成為了擺設,中南海政令只充當外在宣傳的幌子而淪為官場嘲諷的對象,就自然成為常態。

這種權力割據的局面,已經深刻反映中國統治集團維繫紐帶在表面統一下的實質性崩斷,形成不同領域與不同地域各種獨立王國,權力完全異化成團夥壟斷、割據、擄掠的工具,權力的私有性、團夥性、短期性、瘋狂性到了史無前例的地步,而腐敗成為了團夥效忠互信的憑證。在這種權力割據下,中國從權力系統到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民族等各方面,出現了種種超乎常理的匪夷所思的腐化墮落怪象與災難,中國全局性危機正日益深重。面對這種危局,中共十八大碰巧出了習近平、王歧山這種個體意志強而政治權力資源深厚的理想主義鐵腕式人物,他們不願意延續胡溫被擺設的命運,於是祭出反腐大旗來試圖摧毀權力割據的壁壘,以終結「政令不出中南海」的困局。

出路在跳出體制自我反腐的設限

十八大以來的反腐雖然轟轟烈烈,但屬體制內權力系統自身的反腐,沒有引入任何體制外力量,因而不能觸及制度性腐敗的癥結,也就沒有脫出歷史上封建王權反腐的窠臼,必然具有先天不足,在全面性上無法消除派系,只是暫時禁鎖幾個宗主,甚至對造成宗派繁殖的直接罪魁都無法追剿,故給人反腐選擇性與權鬥的印象;在徹底性上無法深入基層,使腐敗連根拔起。三年多來的反腐事實上是上層轟轟烈烈,中層冷眼旁觀,基層照舊腐貪。在這種情形下,權力割據一如既往,雖個別團夥失去了宗主,但系統團夥基礎仍在,只要稍假日期,必又風生水起,蓬勃發展。

由此看來,導致中國今日權力腐化氾濫的外在直接誘因是權力割據,而形成權力割據內在根由則是:一、維繫權力集團的價值信仰喪失;二、規制權力集團的法制政令失效;三、監督權力集團的公民權利虛置。所以,要想真正根除權力割據,就必須重建權力集團價值信仰,將信奉權力黨有下的私有轉化成權為民授下的民有;彰明國家法規政令,將遵行宗主指令轉化成遵行國家法度政令;落實公民憲法權利,將選舉權、監督權、言論權等等防範公權肆虐的公民權利切實保障起來。即要根除權力割據下的腐敗,就得切實落實「權為民賦」、「依憲治國」、「人權至上」。

而要想做到這樣,就必須跳出體制自我反腐的設限,轉而動員集結全社會力量,借鑑世界反腐成功經驗,從落實公民權利入手,到保障憲法實施權威,最終扭轉公權私用,達成權力來源於民、受制於民、服務於民的目標。惟其如此,才能根除權力割據之禍,消解權力腐敗之困,終結政令不暢之病。

——原載《動向》雜誌2016年8月號

責任編輯: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