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8月19日訊】)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經反傾銷落日複查結果後,在12日公告終止對我國熱軋碳合金鋼片與鋼帶產品產品課徵77%的反傾銷稅。
加拿大對來自我國、巴西、保加利亞、中國大陸、印度、馬其頓、南非、烏克蘭及塞爾維亞等9國的受調產品自2001年8月17日起課徵反傾銷稅。我國廠商稅率為77%。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表示,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TO)反傾銷協定規定,任何確定的反傾銷稅應自課徵日起5年內終止,且依據加拿大特別進口措施法規定,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應於反傾銷命令5年實施期限屆滿前8個月間,評估是否進行落日複查。
加國落日複查採兩階段進行,除由邊境服務署(CBSA)評估外,CITT進行第二階段複查,CBSA 8月6日就我案作成裁定指出,經調查我國受調產品出口價格,評估即使反傾銷令失效,我業者也不可能再發生傾銷情形,並經CITT調查確定廢止原判決,對我國該產品停止課徵77%反傾銷稅。(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