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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通電收:補償收費員 須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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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19日訊】政府將專案補償國道收費員,經費來自政府與遠通電收,有人批評「收費員補償,政府幫遠通擦屁股?」,遠通電收今天說,莫須有罪名承擔不起,並表示補償須合情、合法、合理。

遠通電收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政府提出專案補償國道收費員後,外界的批評提出澄清。

有關外界指責「收費員補償,政府幫遠通擦屁股?」、「遠通轉置不力?留個尾巴讓政府來收拾?」,遠通電收表示,遠通電收轉置收費員的努力已被政府及法院認可,且轉置關懷沒有停止,而收費員爭取未適用勞基法的年資補償,屬政府法令規定的認定議題,並非遠通電收民間公司所能提供協助。

遠通電收發言人蔡祐吉說,為協助收費員轉職,已經辦理88場說明會(包含轉置說明、教育訓練、職涯發展輔導等),目前945名收費員中,共有579名選擇領取5個月轉職補償金、262人接受就業安排或自行就業、42人認為就業安排不符合個人期待,完全不回應就業安排的則有62人,整體轉置工作經高公局認定與法院判決認定完成契約。

蔡祐吉表示,遠通電收履約後配合高公局對收費員的額外關懷從未停止,對於收費員年資補償方案,只要合情合理合法,遠通會配合政府。

有關部分人士認為收費員民國96年以前1年1聘年資應由遠通買單,蔡祐吉澄清,政府制定ETC BOT案時,依法律及前例並無約聘僱人員(包括1年1聘的收費員)年資補償問題,遠通電收沒有概括承受的問題。

其次,收費員向政府要含96年前年資是近1年來的抗爭訴求,目前國家並無法源可以溯及處理。

至於有關「為何不幫前朝政府解決年資,而要幫現在政府解決?」的批評,蔡祐吉回應,遠通電收一直持續關懷收費員的轉職問題,即使已經完成並經認可,但還是持續協助沒有停止,沒有幫誰不幫誰的問題。(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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