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8月18日訊】台灣台中地檢署8月18日表示,查辦江宗德等人於馬來西亞共組電信詐騙集團案件,發現4月15日遣返回台的20名嫌犯中,被限制出境的江俊毅、江宗德原來為主嫌;也查獲另一名共犯王凱誼,今天以欺詐罪起訴21人。
據中央社報導,台中地檢署表示,馬來西亞詐騙集團的20名嫌犯於4月15日回台後,第一時間因無具體事證,無法實施強制處分。返台時僅能由警方查驗身分及約談詢問後飭回。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在「人證分離」狀況下,持續調查,透過刑事警察局和駐馬來西亞代表處向馬國警方取得相關證據資料,4月20日將20名嫌犯全部帶回,並對18人羈押獲准。
但因江宗德、江俊逸在馬國警方去機房查緝時,2人是在門外等候時被抓進去的,他們供稱當時是去找友人,檢方僅對2人限制出境。當所有人都認為詐騙成員僅有18人時,江宗德試圖搭乘漁船出海,檢察官懷疑內情不單純。
檢察官積極深入調查,在向中國大陸公安取得偵查報告後,查出江俊毅、江宗德2人為詐騙集團金主。2人為免於刑責,威脅利誘另18人,不得指認他們,只要他們不指認,回來後就幫忙聘請律師,並給予適當的補償。
檢察官也查出另一名共犯王凱誼,馬國警方查緝時,王凱誼當時躲在屋頂水塔內,因此逃過一劫,隨後他自行搭機返台。台中地檢署同步拘提江宗德、江俊毅、王凱誼到案,3人因涉嫌重大,訊後已被收押,今天以欺詐罪起訴該欺詐集團共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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