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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許可證未發 台化員工槓環團

台化公司彰化廠汽電共生操作許可證9月28日到期,環保團體要求縣府不該核發燃煤許可證,嚴格要求生煤含硫量低於0.87%。(郭益昌/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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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郭益昌台灣彰化報導)台化公司彰化廠汽電共生操作許可證9月28日到期,環保團體要求縣府不該核發燃煤許可證,嚴格要求生煤含硫量低於0.87%。對此,台化企業工會也提出質疑,縣府遲遲未發許可證是遭到環團施壓,雙方10日到縣府抗議,警方從中隔開雙方,避免發生衝突。

台化公司5年前向環保局申請展延,當時承諾隔次展延會將生煤含硫量降至低於0.87%,但環保局秘書黃維祥說,目前生煤含硫量目前是1.1%,展延許可證的審查進度,視台化補件速度, 8月1日已發文通知限期補正,環保局並沒預設要台化遷廠。

台化企業工會指出,彰化縣議會7月22日通過三讀通過「彰化縣公私場所使用高污染特性燃料自治條例」並未依環保署規定作業流程,辦理公聽會邀集業者協商,程序上有重大瑕疵。

台化企業工會理事長劉興華說,環保局三不五時上門查核,光是今年5到7月,環保局共入廠查核共15次,查核結果都符合規定,沒有異常,讓人不禁要問是否有政治勢力在背後操弄。

環保團體指出,台化公司汙染彰化50年,不僅是高污染化纖產業,更是用髒煤發電的燃煤電廠,今年終被認定為特殊性工業區,須接受嚴格監督,台化公司卻不認帳,也因不肯提出符合環評承諾生煤含硫量低於0.87%的證明,縣府拒絕續發生煤許可證。

環保團體強調,日前議會三讀通過「彰化縣公私立場所使用高汙染特性燃料自治條例」,使用生煤的業者向經濟部施壓揚言出走更間接向環保局施壓,業者獲利私有化,汙染與整治卻要大眾支付,實在是很要不得,環團挺縣府,拒發許可證。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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