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7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灣高雄報導)颱風尼伯特已接近臺灣,民眾最喜歡在放颱風假叫外送服務,餐飲員工必須冒生命危險在風雨中外送,高市勞工局7日表示,依規定颱風天嚴禁雇主指派勞工用摩托車外送,如經勞檢處查獲重罰30萬元。
勞工局代理局長李煥熏指出,雇主非必要應避免快遞、餐飲外送等外勤工作,若不得已出勤,要以勞工安全作為主,不可勉強勞工出勤。若速食店、披薩店等餐飲業,讓員工冒著風雨騎機車外送,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可罰30萬元。
勞檢處長周登春說,颱風天執行外送工作具有相當高的風險,雇主應負起維護勞工安全的責任,評估有顯著或可預見的風險時,就應停止外勤。而宣布停止上班地區,勞工若無法到勤,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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