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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新制
【大紀元2016年07月31日訊】台灣勞動部長郭芳煜今晚澄清,為落實7天休1天的勞動權益,廢止前函釋後將回歸母法《勞基法》規定,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休息,這個制度沒有「暫緩」,更沒有「轉彎」的問題。
勞動部先前廢除民國75年發布的函釋,從8月1日起,勞工必須每7天就要休息1天;在實施之前,今晚行政院開記者會宣布決議要求勞動部於2個月內透過發布解釋性裁量基準,以確保勞工權益。
郭芳煜晚間透過行政院管道說明,政府為了落實7天休1天的勞動權益,因此先前廢止內政部民國75年函釋。現階段沒有新的令釋,就是回歸母法《勞基法》第36條規定,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休息。
雖然回歸勞基法36條每7天應休1天,但因無強制每工作6天就休1例假日,所以政府在接下來2個月內要訂裁量基準以函釋明訂,保障勞工7天之間有1天休息,這個制度沒有「暫緩」,更沒有「轉彎」的問題。
至於在導遊,媒體,公眾運輸3行業方面,郭芳煜強調也沒暫緩上路,一樣回歸勞基法36條,只是2個月內,針對涉及民眾生活利益或配合國家政策,另發布解釋性裁量基準。
(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