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中有這樣幾個故事:
驢子報怨的啟示
(紀曉嵐的)堂兄萬周說:交河縣有位農家媳婦,她每次回娘家時,都騎著一頭驢。那驢生得健壯,性情馴良,不用人驅趕便能認路。那媳婦的丈夫忙的時候不能送她,她便騎著這驢自己往來,從來沒有出過差錯。
有一天,她從娘家回來,動身時比往常晚了一點,天色陰沉,沒有一點月光,她辨不清東西南北。這時候那驢忽然一反常態,兇暴地亂跑起來,馱著她闖入叢深的高粱地,使她迷了路。走了大半夜,來到一座破廟前,那裡有兩個乞丐,住在殿廊下。那位農家婦女進退無路,只好與他們(兩個乞丐)棲息在同一個殿廊下。
第二天,那兩個乞丐把她送回家。她丈夫聽說是驢子發橫惹的禍,又愧又恨,要把這驢賣到屠宰場去。
夜裡這位農夫(她的丈夫)夢見有人對他說:「這頭驢,在前世做人時,偷了你的錢。你派人追捕他,他奮力逃脫了。你就囑咐捕役,把他妻子捆來,羈留了一個晚上。他今世托生為驢,是他前生偷錢的報應。昨夜馱著你媳婦闖入破廟,令你懸望不己,這是對你前生拘留他妻子的報應。因果就此了結,你何必又要採取報復手段,結下來世的冤怨呢!」農夫聽了,一害怕忽然驚醒。他痛自懺悔,決心不再報復。
那頭驢,報了前世之怨以後,就在當天晚上,忽然死去。
有恩必報恩,有怨必報怨。這是天理,誰也違背不得,逃脫不了。所以,人這一輩子,有人對你好,有人對你不好。都不是偶然的。處處事事,對人都寬仁大度,禮義待人為好。
突遭厲鬼報復 當即償命
堂舅安介然說:厲鬼向仇人索命報冤的事,在許多典籍記載中,看到不少,平時聽人傳說的也不少。然而,我(紀曉嵐)在乾隆癸未(1763)年五月,從鹽山縣耿家庵返回崔莊時,還親眼見過這樣一件事。有個人大約五十多歲,頭戴一項草帽,身穿芋麻衫。他把包袱、被子,馱在一頭毛驢背上,又把驢拴在河邊的柳樹下,然後他便坐下來倚樹歇息。當時,我也把馬繫在另一棵樹下,稍作休息。
忽然,只見那人踉踉蹌蹌地站起來,雙手作出極力支撐、抗拒的樣子,而且爭辯說:「我害你一命,償你一命不就結了,你何必這麼惡毒地毆打我!」他支撐、抵擋了一陣子,顯得精疲力竭,所說的話也漸漸模糊不清。驀然他縱身一跳,已經淹沒於河水之中了。當時在場同見的,有十多人都合掌念佛。雖然不知道這個人受的是什麼冤報,但「害命償命」的話,卻是他親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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