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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及翡翠灣國有地爭議 黃國昌疑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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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11日訊】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表示,國產署出租萬里翡翠灣國有地,租期屆滿卻未收回;而租給遠雄集團做後龍醫療園區的20公頃土地,遠雄也未回應是誰核准,他質疑國產署圖利廠商。

黃國昌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國有地出租爭議進行質詢。他表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出租在萬里翡翠灣的國有地,其中兩筆租約分別在2012年5月底與10月底到期,租期屆滿,租賃關係應即終止,廠商也並未完成續約,國產署為何未收回土地?

黃國昌說,業者在租用國有地上擅自興建景觀池、戲水池等當時未在租約當中議定的建築物,違反規定為何還能持續租用?

國產署副署長邊子樹回應,根據規定,承租人須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即使租約到期,若承租人未違反相關規定,就可以續約。至於翡翠灣違規擅自建築,國產署北區分署基隆辦事處已經要求業者,在今年10月底進行改正,才可完成續約。

此外,黃國昌質疑,國產署出租苗栗縣後龍鎮20公頃國有地供遠雄集團建設醫療園區,究竟是誰核准,遠雄至今未回應,國產署也未對此事說明。他砲轟國產署根本是「濫用國家財產,與所有納稅義務人開玩笑」。

民進黨立委徐國勇也質疑,遠雄租用20公頃土地「是造鎮,不是園區」,其實是在蓋房子賺錢。另外,20多公頃土地免費給遠雄使用,遠雄還想移轉給中醫大營運,那為何不直接跟中醫大簽約,還要透過遠雄?

邊子樹表示,遠雄有付租金,並非免費使用國有地。國產署已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衛福部說明當初核准範圍有沒有分期,且國產署已在6月24日發函遠雄基金會,要求5日內提供第1期醫院建照資料,遠雄基金會已將資料送交國產署中區分署苗栗辦事處,若不需要這麼大的土地,國產署會縮小出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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