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中有這樣幾個故事:
心腹內鬼 慘苦而死
州、縣官的長隨人員,他們的姓名籍貫往往都沒有定準(用假名、假地址),這是他們為了防範萬一自己的奸贓行為敗露,可以使人無法循蹤追捕。
先父姚安公(紀曉嵐的父親),曾見過房師(同考官)陳石窗先生的一位長隨,他自稱是山東人朱文。後來又在高淳縣縣令梁潤堂家裡見到他,他又自稱是河南人李定。梁潤堂很信任他,有許多事都交代他去辦。當梁潤堂啟程上任時,這個李定忽然患了個怪病,梁先生就把他拜託給先父姚安公,讓他暫留下來,等病好了再去任所。但李定得的這個病很怪,從兩腳趾開始一寸一寸向上潰爛,一直爛到胸膈之間,直至爛透而死。慘苦至極!
他死後,先父姚安公命人檢點他的箱囊行裝,從中發現一本小冊子,裡面用蠅頭小楷,詳細記載他所跟隨過的十七位長官的隱私事例。某位官員如何營私舞弊,某位官員如何貪贓枉法,在何時何地辦理何案,當時參與者為誰,旁觀者為誰,以及來往信件的內容,審理結案的檔,都一一詳加記錄。
李定的同行裡,有知道他底細的人說:「他曾經用這種方法,挾制了好幾位他所跟隨的官員。李定的妻子,本來也是某官員的侍婢。他拐了這個侍婢後潛逃,還公然留下個便條在桌上,這位官員竟然不敢去追查他。如今他得這怪病死了,豈不是上天對他的懲罰?」
霍易書老先生說:「這種人依人門戶,原本就是為了營私舞弊而來。這就像養鷹一樣,斷不能只怪它會吃糧食,關鍵還在於主人如何駕馭它。如果因為喜愛他的伶俐便捷,就把他作為耳目心腹加以重用,沒有不遭到反戈一擊的。這就等於將自己的把柄交到別人手裡,自己沒有不倒楣的。我認為這種人倒不足以責備;應該受責備的,反而是那十七位官員本人。」
先父姚安公說:「霍先生這話,還沒說到根本上。假如那十七位官員,絕沒有什麼隱私壞事,可以記錄,即使這種人天天背著一口袋筆,也量他沒得可記!但這種人專扮心腹內鬼的腳色,陰毒可恥,得這種怪病而死,確係天意,罪有應得!」
悔罪解冤
先叔儀南公說:有王某和曾某二人,平時一向很要好。但王某卻愛上曾某之妻的溫柔豔麗,便趁曾某被盜賊誣陷入獄的機會,暗中賄賂獄吏,把曾某折磨得死在監獄裡。
王某原打算托媒牽線把曾某之妻弄到手,但曾某死後,他突然良心發現了,感到既害怕而又後悔,就不敢再存佔有曾妻的念頭。他想為曾某做一場超度法事,來化解冤結,但又懷疑誦經拜懺有無效驗,實未可知;覺得還是做點實事為好。於是他就把曾某的父母、妻子接到自己家中,精誠奉養。這樣過了幾年,就耗費了他家資的一半。曾某的父母心裡很過意不去,提出要把兒媳婦歸附王某,王某堅決辭謝!從此侍奉兩位老人愈加恭謹。
又過了幾年曾母病重,王某侍奉床前,送湯煎藥,衣不解帶。曾母臨終對王某說:「多年來蒙受您的大恩大德,下輩子該怎樣報答您呢?」王某急忙跪下來,磕頭至流血,便把他當年如何謀害曾某的事,都一一如實地向曾家二老說了。並哀求曾母,在泉下見到曾某時為他講情開脫,寬恕他往昔的罪惡。曾母慨然應諾。曾父也寫了一個條子,揣在老伴的袖子裡,並對老伴說:「到陰間果然能見到兒子,把這張字條交給他。如果他再記恨舊怨,以後我到了黃泉,就讓他別來見我!」
曾母死後,王某為她營辦喪事,奔波勞碌身體疲憊,就坐在墳旁暫作歇息。他剛閉眼,便進入朦朧,忽聽耳邊有人大聲說道:「你我之間的冤讎,就這樣化解了!但你還有個女兒,可別忘了呢!」王某忽地驚醒,隨即明白這話中的意思,就把自己的女兒許嫁與曾的兒子為妻。後來王某竟得以善終。
王某這人先前很狡黠。然而後來悔過自新確實誠懇。如此的深仇大恨尚且能化解,那麼世上就沒有什麼不可解的冤讎了。這個故事也足以勸勉那些犯罪的人,要及早悔過自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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