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6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華埠近年的地稅和租金飆升,「漲」聲一片,越來越多的房東用各種理由和手段,例如律師信、法庭訴訟、恐嚇和騷擾等方法,要趕走居住多年的低收入家庭,居民在沒有防範措施的情況下被迫搬走。為了協助居民了解相關住房權益,華人職工會5日邀請公益維護官的政府主管律師列維(Jennifer Levy)和房屋法律專家黃佩珍舉辦講座,眾多華人踴躍提問。
有租客問:「兒女長大搬出去住了,千多元的房租太貴,能否叫親戚來住?」列維說,「租金管制樓」允許親戚和一名室友合租,但是合租人的租金不能超過一半。還有一個概念要搞清,紐約的公屋絕對不允許轉租,一旦被發現,原始承租人會被驅趕,並且永遠被剝奪申請資格。「租金管制樓」可以合租,但不准轉租。
另一名福州租客說,他去年10月簽了一年合約,可是現在天氣轉暖後,他發現住房的蟲害厲害,他每晚被蟲咬得無法入睡,向房東提出退房,房東以違約要挾要「告」他。黃佩珍說,法律規定業主有義務滅蟲,租客可先向房東投訴蟲害問題,房東不解決蟲害問題,房客就可以提出解約。
周大姐的老公是一名退伍軍人,每年申請政府的「老人免加租」,租金一直凍結在300多美元,奈何她老公年老失憶,沒有續辦「老人免加租」,90歲時又住進了養老院,只剩周大姐住在家裏,房東去年10月突然要她加租300%至1,100美元。
黃佩珍說,「老人免加租」不等於業主不加租,只是你申請了之後,加租的部分由政府給付。「老人免加租」要注意每年申請延續,否則重新申請的話,租金會被凍結在新一年的租約金額,而非舊租約的金額上,意味著長者可能會因此承受較高的新租金。◇
責任編輯:周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