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6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台北市建國中學3月招募學生任「科學班甄選考生服務人員」,遭到學生檢舉報酬過低且沒有勞保,勞保局證實裁罰建中4倍保費。台北市教育局表示,若為工讀活動,學校應本於雇主身分為學生投保勞保。
台北市建國中學3月招募10名學生任「科學班甄選考生服務人員」,3月12日早上9時到下午6時協助維持環境清潔,可獲新台幣1千元工讀費或10小時愛校服務時數;有學生向台北市勞動局檢舉,指報酬低於基本工資且校方未投保勞保,勞保局認定違法,裁罰建中4倍保費。
建中則盼主管機關給予依循方向。關於報載有學生檢舉從事考生服務卻未投保爭議,校長徐建國說,目前無學生或家長向校方反映此事,也未曾收到相關單位公文,所以不清楚此事,但希望這項爭議,能請教育行政相關單位重視或是跨部會研商,給予學校依循方向。
北市教育局提到,各校應於相關活動前釐清是「工讀」或「學習服務」,若是工讀,學生與學校間為雇傭關係且有給付薪資,學校應幫學生加保勞保,薪資應符合基本工資規定;若是服務學習,就應於30日前擬定計畫,不宜參照《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
關於此案,已於4月8日公文函知台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學校因課程所需而於校外推動服務學習、志願服務時,應善盡輔導、維護學生權利的義務,並注意學生安全辦理意外事故保險。若學生因從事活動期間發生意外需申請理賠時,學校應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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