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機關學校節電 指標改採用電效率
【大紀元2016年06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17日電)經濟部今天表示,已與相關政府機關及學校研商達成共識,未來不會以每年強制節電多少作為規範,改採用電效率指標管理,以提升整體用電效率。
行政院長林全於院會上提及大學有節電空間,但被報章雜誌評論為「挑軟柿子吃、應要求工業部門等用電大戶」,經濟部能源局今天特別澄清。
能源局官員表示,為達國際減碳承諾,並因應我國能源情勢挑戰,已在機關、學校、工業、服務業及住宅部門力推各項節電計畫,並非僅針對大學要求節電。
能源局指出,自96年起就開始推動集團企業成立內部服務團進行自願節電,今年開始也陸續要求石化、鋼鐵、紡織、造紙、水泥及電子業等6大主要能源消費產業訂定能源使用效率規定。
且自今年起,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的「用電大戶」必須在5年內實現平均年節電1%目標。統計民國104年整體工業用電已較103年降低1.3%,減少18億度用電。97年至104年間工業電力密集度平均每年下降2.65%。
在公務機關及學校部分,以往是以每年強制節電多少度為規範,官員說,因為每個單位的節電空間及潛力不同,齊頭要求每年節電1%,「對成績好的也不公平」,因此未來將改採用電效率指標(EUI)管理。
他表示,EUI為總用電量除以樓地板面積,會因不同業別有不同的指標,如果有公家單位或學校用電效率差太多,就可能會被要求填寫檢討報告及改善計畫。
官員表示,大專校院部門在節電方面已有初步成果,但仍有部分空間,建議可採納照明燈具汰換、空調設備升級等節電措施,以降低用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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