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6月13日訊】中華民國總統府駁回前總統馬英九前往香港演講申請案。馬英九辦公室6月13日表示,馬英九同意以錄影方式向國際媒體為臺灣發聲。
據中央社報導,馬英九辦公室說,總統府12日駁回馬英九於15日前往香港出席亞洲出版業協會2016年度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的申請,亞洲出版業協會已發出聲明表達失望,並希望馬英九能透過錄影方式向與會貴賓發表演說。馬英九經過考量,同意以錄影方式,向國際媒體為臺灣發聲。
馬英九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總統府已正式表示拒絕他參加香港亞洲出版協會頒獎典禮的演說,這樣的決議引起社會上很大的爭議。他說,到底這個決定有沒有必要,是不是公平、合理,全國人民都在看,他相信社會也自有公評。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總統府對於馬英九這次行程的評估與決定,是經過多個相關部會以及專案小組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的立法宗旨與目的審慎研議後的結果。總統府也完整地就法制面的規定、評估的理由以及審核建議向社會及馬英九作出說明,「過度的政治解讀,對於本案的討論並沒有實質的幫助」。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接受備詢前,回答媒體訪問時表示,前總統馬英九是剛卸任的國家元首,地位特殊,加上曾經手及核准的案件,以及香港是敏感地區,基於保護國家機密的義務及國家安全的考量,陸委會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規定,把對馬英九申請訪港案的建議送總統府評估。
另外,對於外界認為前總統李登輝甫卸任後即訪英,而總統府駁回馬英九申請訪港案,兩者有差別待遇。張小月表示,國家機密保護法是在2003年制定,前總統李登輝訪問英國是在2000年,當時並沒有國家機密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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