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電動自行車 台交通部修法上路要考照

電動自行車時速雖規定不超過25公里,但近年仍事故頻傳。(楊帆/大紀元)

人氣: 78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6年05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目前全台電動自行車約18萬輛,外型很難與輕型機車區分、不必考駕照、也沒有強制戴安全帽,時速雖然未超過25公里,但近年仍事故頻 傳。交通部4日表示,擬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電動自行車改名輕型機車,比照輕型機車納管,通過考照(含筆試、路考)才能上路,且上路強制戴安全 帽,違者開罰500元。預計年底將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查。

交通部指出,電動自行車的時速依規定不可以超過25公里,卻有車商違規調整上限,最快衝到40公里。考量用路人安全決定修法,禁止車商擅自變更速度上限。此外,從今年7月起,沒在車尾貼上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

責任編輯:陳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