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服儀自由 台學團籲教部禁變相管教
【大紀元2016年0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日前教育部公告,學校不得以服儀不整為由記過,但還是可以管服儀,但應透過公聽會、投票等民主形式訂定規範。不過有學校還是以愛校服務等方式,變相管教來懲罰學生。服儀自由學生陣線成員則呼籲教育部,儘速處理服儀解禁公文,讓各校可以修訂校規。
教育部於5月20日公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規定,增列「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原則,服儀自由學生陣線成員29日前往教育部舉行記者會,學生談到,解禁服儀並不等於廢除制服,而是讓學生有自由選擇制服或便服的權利,但若學校用愛校服務、罰站等管教來規定服儀,就等於是變相懲罰,服儀解禁只做半套。
服儀自由學生陣線蕭竹均說,即使無服儀規定,穿著仍會遵守《社維法》規定,不會有人穿泳褲或全裸到校,目前依舊收到許多學生反映,因服儀被記警告、愛校服務,建議可比照南二中和中山女中的配套,規定穿便服者要攜帶學生證識別,這種做法就可兼顧校園安全和學生選擇自由。
家長:師生共同討論
對於服儀解禁,全台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吳福濱認為,應讓學校自主規劃服儀內容,以民主方式,讓師生、家長一起討論和制定配套,只是比較擔心服儀解禁,會產生標籤化問題,提醒學校討論制服議題時,要特別關注經濟弱勢學生。
吳福濱說,放寬服儀這個方向是對的,只是需要智慧以縮短陣痛適應期。他舉出,歐美放寬服儀也未造成學習力低落。
關於標籤化問題,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不應用形式化去逃避貧富差距等問題,大學大家都穿便服,在學校內比起貧富差距,成績差距更嚴重,學校應該將此當成教育議題,告訴學生如何正向看待和面對分類或階級差異,學會尊重和避免歧視他人。
教部:勸導取代處罰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科長高志璋回應,服儀規範是學校權責,若學生違反服儀規範,學校應用口頭勸導等方式和學生正向溝通,引導學生自律自制,避免記過、違規記點等懲處,若學生屢次管教不聽,最後不得已才用愛校服務或記過等懲處,但還是希望盡量避免。
對於學生穿便服到校,遭到學校糾正引發爭議。高志璋說,希望學生透過民主化程序去爭取權利,要求學校變更服儀規範,而不是穿便服來挑戰或對抗規範, 由於公文近日才發送,部分學校可能這學期來不及修改規範,若學校下學期仍未打算透過民主程序重新制訂規範,學生可向教育部反映,教育部將介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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