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5月29日訊】「羅莎帕克思(Rosa Parks)只是想要在辛苦的工作一天後下班回家,她或許沒有想要創造歷史,但是她的反抗卻刺激了一個運動,讓我們所有人的朝向正義和平等的旅程得以前進。」
這是美國總統奧巴馬為了紀念羅莎帕克思在今年二月的百歲冥誕所發表的談話。
奧巴馬當然感觸良多,因為沒有羅莎帕克思,沒有黑人民權運動,他或許無法成為第一個黑人總統。因為在1955年12月1日阿拉巴馬州蒙特馬利小鎮上,帕克思的反抗行動,正被視為是美國黑人民權運動的起點。
十九世紀的美國內戰之後,即使黑人不再是白人的奴隸,但是南方許多州政府仍然立法實行種族隔離:黑人不能和白人去同樣的學校、圖書館和其他公共設施,他們也不能在餐廳裡、在巴士上,和白人坐在同一個區域。此外,去投票的工人可能會被僱主開除,農人可能會難以獲得銀行貸款,因此合格選民的投票率不到一成──黑人是沒有實質公民權的公民。更不要說許多非制度性的種族歧視,以及無處不在的仇恨與暴力:在1950年代之前,有上千件的白人虐待或謀殺黑人的私刑發生。
1954年,美國最高法院宣佈學校的種族隔離制度是違憲的,但在南方,仍有許多學校維持只准白人進入。
1955年,在蒙特馬利鎮,四十多歲的黑人婦女帕克思下班坐在公車上,司機因為白人座位區已經滿座,要求她起身讓座,她拒絕了,並因此被逮捕。當地民權運動組織隨之發動黑人居民杯葛公車。領導這個運動的,是一個26歲的年輕牧師,他的名字叫做馬丁路德金。
這成為此後一連串黑人民權運動的起點。
1957年在小巖城,九名黑人學生註冊原來只讓白人入學的中央高中(Central High)。不但許多白人抗議,州長更動用國民兵在校門阻止九名黑人進入──這個軍人與學生對峙的照片成為全國頭條。幾天後,艾森豪總統動用憲法權利,將州國民兵歸為聯邦政府所管,並派遣軍隊保護九名黑人學生在白人的叫囂和侮辱聲中進入學校。1960年二月,在北卡羅來那州的格陵斯堡市,四個穿著整齊的黑人大學生進入百貨公司的午餐店卻遭到拒絕;他們在百貨公司門口坐下抗議,在第二天帶了更多學生來抗議;幾天後,有超過五百個學生在門口靜坐抗議。百貨公司被迫暫停營業。這個靜坐行動開始蔓延到南方其他城市。
1961他們展開「自由乘車運動」(Freedom Ride) 。因為最高法院判決巴士實行種族隔離是違憲的,所以民權組織派人坐上巴士前往南方各州檢查。許多運動者遭到白人暴徒威脅、毆打,或被當地警察逮捕。1963春天年在阿拉巴馬州的伯明罕市,綽號猛牛的警察局長用惡劣的暴力對抗黑人示威者,用消防車噴水管衝倒成排的抗議者,用電擊棒毆打他們。金恩博士也遭到逮捕。甘迺迪總統深感到沮喪與憤愾,開始積極推動民權法案,禁止在公共設施實施種族隔離。
但就在這一年夏天,黑人民權組織的領導人之一愛佛司(Medgar Evers)被三K黨暗殺;八月, 一個黑人教堂被炸毀,四個小女孩死亡。月底,金恩博士領導了華盛頓的百萬人大遊行。1964年和1965年,國會接連通過重要的民權法案,廢除了各種制度以及投票體系的種族隔離。黑人民權運動終於在法律上獲得重大勝利。他們終於可以高聲說出他們唱了多年的口號:「我們終將勝利(we shall overcome)」。
美國民權運動的歷史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人民抗爭史。雖然這些抗爭是在一個民主體制下進行,但是我們也看到這是一段血淚斑斑的歷史,抗爭者必須付出身體和生命的代價,而不只是請客吃飯。
羅莎帕克思的拒絕讓座當然不是一個偶然的行動,她也不是一個天真的女性(或者如某些人說她是因為疲累才不想來)。事實上,她原本就是一個民運運動者,也一直鼓勵他人進行「公民不服從」,她深知,必須透過這樣的公民不服從的反抗,才能衝擊體制;她也深知,她的違反法律會付出代價。雖然她絕對沒想到,她所點起的火會燃燒起整個民權運動。
歷史的改變常常可能是偶然的,但是這些改變卻需要必然的信念和行動,歷史之河才可能出現轉向的契機。
文章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