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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華裔律師認賄賂罪 卻不知賄賂了誰

華裔律師買客案 辯方律師「窮追猛打」 污點證人招架不住

華裔律師于本杰明(左)及其法律助理努涅斯(Jose Nunez,左二)步出法庭,面帶喜色。 (蔡溶/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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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華裔律師于本杰明及其助理努涅斯(Jose Nunez)涉嫌賄賂紐約市刑事司法處(CJA)員工以獲得客戶一案,原被告之一李傑(Jae Lee)律師的認罪,引來辯方律師一大串窮追猛打的質疑。

23日的庭審中,庭辯的焦點包括私營公司CJA拿政府經費、員工受委託從事公共服務是否算公務員,行賄CJA員工是否構成賄賂罪,以及對李傑認罪的質疑。該案連日來吸引了不少律師前來旁聽。庭審在13樓,而案情就發生在同一棟大樓的2樓,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萬斯兩年前宣佈起訴時,表明他開設公共服務腐敗調查組,調查各個層級的腐敗的決心,隨著庭審的進展,陪審團將如何判定「公務員」和「行賄罪」,引人關注。

根據案情,CJA的受賄員工利用職位之便,引導潛在客戶僱傭于本杰明為律師,同時許諾更短關押期。2014年4月起,于本杰明的法律助理努涅斯把一些過堂(Arraignment)階段的案子轉介給李傑,李傑得到律師費的40%,其餘60%是努涅斯與其他「關係人」瓜分。

努涅斯4個月期間轉介了數十個案子給李傑,李傑說,他即便感到「不尋常」,也不想探究,辦案時只關注法律,以免卷入「可能的」黑色交易中,「努涅斯提到一些特殊關係。背後存在某種行為,但我不想知道」。

李傑說,2014年8月,努涅斯和于本杰明分頭告訴他「暫停、小心」,因為檢方「有可能在展開調查」,于本杰明還和李傑抱怨說,努涅斯行事不如中國人謹慎。2014年9月,他們全部被捕,李傑於2015年2月認罪,與檢方簽署合作協議,成為檢方證人。

認了「行賄罪」 卻不知賄賂了誰

「我想知道,你究竟認了甚麼罪?!」于本杰明的代表律師布萊克利(Patrick Brackley)在交叉盤問證人時,抓住李傑的疏漏窮追猛打。「我被控三級試圖行賄罪、共謀罪」,李傑說。

「在你自願接受轉介的案子時,違反了道德準則嗎?」布萊克利問。「沒有違反。」 李傑回答。

「在9月被捕前,你知道CJA的員工嗎?你知道有『從事公共服務』的人捲入其中嗎?」布萊克利又問。「我不知道」, 李傑回答。

布萊克利聲色俱厲:「那你憑甚麼相信,這是違法的?!」布萊克利指出,李傑與CJA的人並不認識,卻向檢方簽字確認其行賄事實。

李傑說,他雖不知道拉案源的人的確切身份,但知道努涅斯使用了一些非正常程序,包括在法院「找關係,討好負責過堂的官員(deputy chief arraignment)等」。布萊克利反駁稱「找關系(connection)并不能說明問題」,李傑在自己單干成立律師事務所前,曾在布碌侖地檢署工作,他在自己的前訴訟管轄地的法院系統有「熟人」,遇到熟人,很快就執行到位,不一定有利益交換,「難道有熟人就違法了嗎?」

面對辯方律師布萊克利的窮追猛打,李傑死活也解釋不清自己認的「行賄罪」到底賄賂了誰,被逼問到無路可走時,只好回答「我不明白你的問題」。

辯方又抓住「道德」二字大作文章,強調「一個律師應該畏懼『道德』,而不應畏懼『被捕』」,布萊克利藉此懷疑,李傑之所以認罪,純屬「一場交易,換取檢方不起訴,以便自己能夠繼續執業。」◇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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