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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
【大紀元2016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苗栗縣環保局辦理垃圾分類破袋檢查工作,將採隨機的方式進行跟車記錄民眾丟棄垃圾之習慣,並由各鄉鎮市清潔隊人員針對一般家戶所排出之垃圾進行破袋檢查;若民眾未依規定落實垃圾分類,經勸導仍未改善配合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款,提醒民眾切勿為了一時之便而觸法受罰,得不償失。
環保局長劉伯舒指出,過去在執行破袋時發現仍有民眾未落實分類,將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及廚餘混雜丟棄,如:便當盒、飲料杯、杯蓋等一次性餐具及無髒污紙 類、塑膠袋等被當做一般垃圾排出,未落實分類導致後續處理困難。在此,苗栗縣環保局強力呼籲民眾應從源頭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切勿貪圖個人便利,將一般垃 圾、廚餘、回收物夾雜丟棄。若垃圾車隨車人員發現民眾未落實分類工作,第一線把關之清潔人員將拒絕收運,並要求民眾完成垃圾分類,同時公所清潔隊亦會開出 勸導單,經勸導仍未改善配合者,將依法處置。
劉伯舒表示,隨車垃圾破袋檢查主要以宣導為主稽查為輔之手段,希望透過此方式加強宣導,以期將資源回收物確實分類,交由資源回收車收運,進而讓民眾主動落實垃圾分類與資源再利用,達到有效提升資源回收與垃圾減量的目標。
責任編輯: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