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妒嫉害人不淺
唐朝的李元昌,是唐高祖的第七個兒子,在梁州擔任都督,頗有違法的行為。唐太宗親手寫下詔書責備他。李元昌不自責,懷有怨氣。
李元昌知道太子李承乾妒嫉魏王(李泰)得到的恩寵,於是與太子李承乾相約,圖謀不軌。
貞觀十七年,事情敗露。唐太宗不忍加以誅殺,特地赦免他死罪。大臣高士廉、李世勣不肯奉旨,請求依法處死李元昌。唐太宗無奈,只好賜李元昌在家中自盡,李元昌的妻子、兒子被籍沒。
看到太子妒嫉他人,不規勸,反而奉承,結果,不但害了太子,也害了自己。妒嫉害人不淺啊。
(《舊唐書‧列傳第十四 高祖二十二子》)@*#
責任編輯:梁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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