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4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加國華裔公民唐煒臻曾集資5,000多萬加元,法院判他詐騙罪成立。他上訴到最高法院,在4月7日得知上訴失敗。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4月7日作出了判決。法院駁回了唐煒臻的上訴請求(Application for leave to appeal)。這意味著唐煒臻不可能再推翻他的5,000元以上刑事詐騙罪名。安省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的判決即是最終判決。
唐煒臻在2015年11月向最高法院遞交了上訴申請,還提出了幾項動議(Motion),比如法院任命律師幫他打官司和允許他提供新證據。高院駁回了這些動議。唐煒臻得知上訴失敗後告訴《大紀元》,這是決定他命運的一天。
事件回顧
唐煒臻是湖南人,出國前在湖南的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教書。 他在1990年來加拿大,隨後畢業於滑鐵盧大學生物系,拿到了碩士學位。
唐煒臻之後改行從事證券交易,多年來活躍於安省華人社區。他是多倫多湖南同鄉會的創始人之一。2006年至2009年期間,唐煒臻約有200多名投資客戶。他從客戶手中一共集資了5,000多萬加元。客戶們來自中國、加拿大和美國。
唐煒臻以前向客戶承諾,把錢投給他後,每週回報率是1%。許多客戶們從2006年開始投錢給唐煒臻和他的公司。
有的客戶發現他公司的業務有問題,向安省證監會投訴。證監會從2009年開始禁止唐煒臻買賣證券,並開始調查他的公司。證監會認為他違規,這導致他的個人資產和公司資產被凍結。 許多客戶要求他退錢。
安省法院陪審團於2012年10月裁決,唐煒臻的5,000元以上詐騙罪名成立。法官在2013年2月判他6年監禁,允許他在服刑約2年後申請假釋。如果他出獄後不能在5年內付清280多萬加元的罰款,就要再坐牢5年。
唐煒臻先後在安省拘留所和監獄裡呆了2年9個月。 他在2015年7月獲假釋。近10年過去了,他的大部分客戶一直沒拿回投資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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