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4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上週五(4月1日)﹐曾被三名橙縣監獄逃犯綁架的計程車司機﹐71歲的越南裔馬龍(Long Ma﹐音譯)因未獲懸賞金,打算控告橙縣縣方歧視。
根據《洛杉磯時報》報導,馬說,儘管他說服了三名逃犯之一去向警方自首,並曾與執法人員配合﹐如互通能幫助緝拿逃犯的情報﹐但橙縣政委們仍投票決定不給他任何獎勵。他認為,橙縣領導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是謙卑(Humble)的越南裔美國人﹐不會吹噓自己的所作所為。
在那起事件中﹐共有四人分享了15萬美元懸賞金﹐他們是︰一名在舊金山發現了兩名逃犯的無家可歸者﹔兩名從監控錄影中認出了逃犯的柔斯密Target商店雇員和一名被逃犯偷了小貨車的男子。
上週五,馬站在他的律師位於芳泉谷的辦公室外說﹐橙縣官員應為他所遭受的苦難負責。他說,他被綁架後﹐三名逃犯用槍口對準他,逼他開車帶他們走﹐他在經歷那場噩夢的同時還在幫助當局捉拿逃犯。事後﹐他仍患有心理創傷和不適﹐恐懼感導致他很長時間不敢回家。
當局說,1月22日三名逃犯逃離監獄幾小時後,叫了馬的計程車。他們把他扣為人質,強迫他帶他們向北行進﹐最終在聖荷西下車。
馬說:「第一天,我知道他們要殺了我﹐所以就沒有反抗。第二天,因為精神緊張我也沒反抗。但後來,我知道我必須做點什麼,否則他們可能會傷害更多的人。於是我在與逃犯一同喝啤酒、吃漢堡和麵條時,試驗與其中一位越南裔逃犯友好相處﹐悄悄敦促他返回橙縣去自首。」
馬的律師杜航輝(Hoang Huy Tu﹐音譯)說,那些逃犯是帶著武器從監獄逃跑的﹐他們窮兇極惡﹐在窮途末路時隨時可能挺而走險﹐製造更大的災難。是馬的行為幫助轉移了逃犯的注意力﹐防止了更大悲劇的發生。
杜說﹐不給馬和另外一位越南裔女子發懸賞金是絕對不公平的。他質問到﹐難道有一種可以歧視越南裔的獎勵模式嗎?他談到的越南裔女子是指一位越南裔逃犯妹妹的朋友德蕾莎‧阮(Theresa Nguyen),是她撥打911電話報警說﹐那名越南裔逃犯正在她位於聖安娜的修車鋪﹐準備向警方投降。
當橙縣官員開會決定分發懸賞金時,縣政委員斯皮策(Todd Spitzer)說﹐計程車司機馬是一個受害者。雖然他同情馬的遭遇,但若發給他懸賞金是不合法的。
但是,杜說,受害者也有權利獲得懸賞金。
他說,下週他將代理馬向橙縣縣方提起訴訟﹐索求賠償。他還說﹐他將向一項法規(一個公共實體對任何因逃跑和囚犯越獄所導致的傷害沒有責任)發起挑戰﹐以追究橙縣在造成囚犯逃跑並導致對公眾的傷害方面的責任。
杜說:「我們必須站起來反抗﹐或許這樣我們才能促成那條法律的修改。但也許僅憑我們這些小人物的力量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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