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4月22日訊】臺灣男子鄭捷2014年5月犯下臺北捷運殺人案造成4死22傷,一、二審遭判處死刑,最高法院認定他罪證明確,犯行符合兩公約最嚴重之罪,4月22日駁回上訴,判處他死刑定讞。死者潘碧珠丈夫邱木森說,結婚40多年,現在回家只剩自己一人,覺得空虛、難過,因此會向她說,「妳的不幸司法已替你爭取到公平審判」。
據中央社報導,最高法院判決指出,鄭捷是犯案當場被捕,罪證明確;且他行凶時意識清楚,沒有心神缺陷或精神喪失。他所犯下的罪行重大,屬於兩公約規定的最嚴重之罪,判處死刑符合比例原則。
最高法院指出,臺灣是仍保有死刑國家,贊成死刑或廢除死刑屬於言論自由,在全國社會達成共識廢除死刑之前,法院應依法審判,不得迴避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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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潘碧珠丈夫邱木森上午聽判後表示,他與老婆結婚40多年,現在回家只剩下自己一人,覺得空虛、落寞,因此會向老婆說,「妳的不幸已替你爭取到公平審判」。
鄭捷於2014年5月21日在臺北捷運板南線龍山寺到江子翠站間持刀殺人,造成4死22傷。一、二審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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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日前開庭破例提訊死刑案被告,鄭捷一反過去寡言,說出三點心聲。他除了向死者及被害人家屬說「對不起,我做錯了」;原本想說早點被判死刑槍斃算了,但不想讓律師的努力被白費,轉而配合策略,希望透過律師的努力,讓法律往好的方向發展。
鄭捷殺害解青雲、張正翰、李翠雲和潘碧珠,經新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判處4個死刑,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原判,判決4個死刑定讞。
責任編輯: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