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系統業者兼頻道代理商 壟斷市場
【大紀元2016年04月17日訊】
(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系統業者兼頻道代理商,甚至聯手壟斷市場是有線電視最為人詬病問題。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指出,系統與頻道代理商形成非常強的利益關係,甚至 是垂直壟斷關係。全區或跨區新進業者都面臨上架或被索求過高頻道版權費的問題,這是不公平市場的很大根源。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洪貞玲表示,全台市場在5大 MSO(Multiple-System Operator,多系統業者)掌控中,MSO手中持有頻道,同時也做頻道代理,所以基本上是這些人說了算。
寡頭壟斷恐影響言論自由
台灣頻道業者將近300個,真正能夠上有線電視平台是100個,形成平台業者獨大局面,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台灣每年300億元的有線電視收入分配,最後只是由幾個人決定。立委徐永明表示,不只300億寡頭分配問題,更令人擔心的是,寡頭壟斷是否會影響言論自由及媒體內容。
「有線電視市場在很多國家發展經驗中,是自然壟斷的行業。」洪貞玲說,透過政府介入,讓這自然壟斷市場可以容許小規模業者生存、稍微公平競爭環境, 而不是放任大業者憑著壟斷的力量來壓迫小業者或抵制新進業者。台灣過去有太多的例子,包括有線電視斷訊、MOD平台無法順利擴張、壹電視無法上架。
洪貞玲提到,台灣媒體經營環境非常辛苦,大多數業者賺的錢都非常微薄,尤其是頻道業者,但錢都進入系統業者的口袋。這幾年,平台業者每次一轉手就是幾百億。此外,台灣有六成收視戶的最重要媒體平台,讓國外私募基金轉手獲利,它卻對台灣媒體產業沒任何貢獻,這是極為「荒謬」的環境。
葉國興2002(民國91)年接掌新聞局(文化部前身)長,私下與台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陳炳宏談如何解決台灣有線電視問題。陳炳宏說,如果誰能切斷台灣有線電視水平、垂直整合壟斷,大概就解決有線電視產業一半的問題,葉國興當場回應,這不是產業問題,這是政治問題,十幾年過去了,沒有任何執政者敢做這件事。
台灣目前4家代理商擁有69個頻道,陳炳宏指出,今年2月最新資料,台灣已有299個拿到執照的衛星頻道,若民眾家中有線電視尚未數位化,可看到 100個頻道,其他199個,陳教授統稱為「阿飄頻道」,在空中飄,永遠落不了地。當年黎智英為了壹電視上架跟旺中「幹架」,壹電視上不了架,只好賣給系統業者(年代集團),就像把車賣給擁有停車場的人才能停車,有線電視業者就是停車場,現在有299部車,只有100個停車位,所以廝殺非常嚴重。
頻道代理商不受現行法律管制
有線電視最上游是頻道內容業者,把頻道內容帶給MSO,MSO底下有很多獨立系統台,把內容傳輸給終端消費者,頻道代理商則在系統業者與頻道商之間扮演媒介角色。北科大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助理教授江雅綺指出,頻道內容、系統業者都受法規規範,但頻道代理商不是現行法律管制對象。
頻道代理商有其產生的結構與背景來源,當初確實解決市場需要,不過發展到現在,系統商併購越來越嚴重,加上頻道聯買、聯賣、綁約,構成現今的垂直壟斷現象。江雅綺表示,頻道缺錢,業者說需要更多的錢才能做出好的頻道內容。系統這幾年卻是併購,銀行借款比例、金額不斷提高,只能推論系統台利潤可能很高,但系統台利潤可有轉移到頻道內容?
陳炳宏指出,過去系統業者碰到很大困境,因為頻道綁在一起,只有100個頻道,卻買了150個,業者不滿為什麼要多買?而且,系統業者買來的頻道不能不播,所以上午12小時是佛教節目,下午12小時是基督教節目。他主張,如果水平、垂直壟斷不能切割,就要看怎麼算分組比例。
關於代理商的問題,陳炳宏表示,代理商就是系統集團,「這是一頭牛剝兩層皮」。台灣MSO就是2大3小系統業者,5個消費者為什麼要找人代理?有沒有可能讓代理商消失?他指的不是境外頻道ESPN、Star Sports等,是境內代理商。他在美國留學時曾跟指導教授分享,「你們很笨,一個頻道代表到處賣頻道,台灣比較聰明,把它綁在一起,一個員工就可以去賣 15個頻道」。教授回答,「這是違法的。」◇
責任編輯:旻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