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工程師依法告江遭非法判刑
【大紀元2016年04月13日訊】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723研究所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法輪功學員殷洪沛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郵寄對江澤民的控告狀後,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被非法逮捕,後被非法判刑三年。當事人上訴後,揚州中院近日非法維持原判。大陸多位律師表示,控告江澤民合法合理,是中國公民的正當權利。
殷洪佩不服上訴,二審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開庭,律師做無罪辯護,對於律師關於610機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特務組織)性質的提問,法官避而不談。律師並為殷洪沛的行為不構成「罪名」辯護。二零一六年四月二日揚州中院非法維持原判。
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 依法訴江
四十五歲的殷洪沛,家住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南通西路,一九九二年七月畢業於華東工學院(現南京理工大學)電子工程系,二零零一年四月畢業於東南大學無線電工程系並獲碩士學位。殷洪沛一九九七年十月受單位委託在東南大學無線電系讀研,期間在校旁書店偶遇《轉法輪》一書,經反覆研讀,覺得很好、很科學,就開始修煉法輪功了。他按照法輪功對煉功人的心性要求修煉法輪功後,變得更加善良、真誠、寬容。同時師父還無償的為他淨化了身體、拔除了病根。殷洪沛身心受益良多。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殷洪沛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依法到北京上訪,結果被北京西城區拘留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零零年六月,揚州市廣陵區610(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組織)為了逼迫殷洪沛放棄修煉法輪功,以他有「精神病」為名,操控南門派出所馬某會同單位,將他非法拘禁至揚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精神病院),由醫生朱某負責所謂「檢查治療」。值班護士指使並和精神病人一起強行對他的太陽穴用電針施加高壓電擊,並逼迫他每日服用損害神經的藥物。該醫院還非法關押了多名其他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二月,殷洪沛因講述法輪功無辜受迫害的真相,被調離國防科研一線工作崗位,並被剝奪參評正高級職稱的資格。
殷洪沛在控告狀中表示,「江澤民的所作所為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防止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使中華民族免於淪陷在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在上述事實中提及的參與迫害的具體單位與個人,本人暫不起訴,因為他們也是受害者、被利用工具,不少人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為了飯碗和自保,昧著良心違法犯罪,暫不起訴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醒悟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
大陸律師:控告江澤民合法合理
大陸律師韓智廣表示,「法律沒有哪一條說江澤民不能告,控告和舉報是公民的權利。」沒有立案的情況下抓捕控告人屬於違法行為。
中國知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吳紅衛做無罪辯護時表示:真正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江澤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
張讚寧在法庭上指出: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及其非法設立的「610辦公室」(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破壞了中國憲法第36條的實施,非法剝奪了公民的信仰自由。張讚寧有理有據的辯護,引發法庭旁聽群眾的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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