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3月12日訊】(中央社台北12日電)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民國101至104年間18至24歲大學生和研究生的機車事故傷亡人數,占這群人的交通事故總傷亡人數93%。監委建議交通部、教育部及警政署建平台,維護用路安全。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內政及少數民族、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日前通過監察委員楊美鈴、蔡培村及包宗和所提調查報告,促請交通部、教育部及內政部警政署檢討改善。
監委調查發現,交通部於102至104年間實施第11期「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時,整體交通事故防制效果未能彰顯,且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18至24歲的青年裡,大學生和研究生最常發生交通意外事故。
根據警政署提供的資料,101至104年9月間大學生和研究生交通事故傷亡人數已累積至3萬3035人,因騎乘機車傷亡者達到3萬770人;機車事故傷亡的人數,占大學生和研究生發生交通事故總傷亡人數93%。
監委同時指出,交通部於104年度辦理「大專校院公車進校園」計畫,強化各大專校院公共接駁運輸系統,並減少學生騎乘機車發生意外風險,但在執行計畫前,未先充分掌握各校公共運輸接駁情形,導致部分欠缺公共運輸接駁及機車肇事率偏高的學校未納入計畫實施。
此外,青年學生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統計數據,教育部與警政署提供的數據相差2萬多人,又未將學生交通事故發生時使用運具態樣納入統計分析,導致傷亡統計數據存在交通事故黑數。
監委調查發現青年學生發生機車事故前10大肇因,仍以個人違規態樣為主,例如酒後駕車、未依規定讓車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等,顯見交通安全法制觀念仍未落實。
監委建議交通部、教育部及警政署應建立平台,掌握青年學生機車事故肇事數據與熱區,共同分析熱區肇事率偏高原因,集中執法能量,透過跨部會整合與互助,維護青年學生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