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車禍 48歲婦被捲車底拖行逾3哩
【大紀元2016年02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安波士頓報導)2月1日凌晨約1點40分,在中國城尼倫街(Kneeland Street)和哈里遜街(Harrison Avenue)交叉口處,一對中年夫婦被一輛白色豐田休旅車RAV-4撞擊,其中女子不幸捲入車底且一直被拖至3英里外的多切斯特(Dorchester) 。據悉,駕車者為華裔女子周曉穎 (音譯,Xiao Ying Zhou),現年44歲,事發後,當場被警方拘捕,目前被控撞人成傷、逃離現場等2起訴狀。
受害男子現年56歲,診斷撞擊受傷,但無生命危險。然而其48歲的妻子傷勢嚴重,現在麻省總醫院(MGH)醫治。救護人員透露,一直至事發週一(2月1日)傍晚,該女子仍存有生命跡象。
2月1日下午,波士頓市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件。有目擊證人指出,在3英里的駕駛途中嫌疑人周曉穎確有下車檢查車底。基於此,助理檢察官克爾溫(Kristina Kerwin)提議判處周曉穎繳納7500美元保釋金,並扣除護照及禁止駕駛。周曉穎的法庭指派律師Jose Vincenty向法官指出被告人想要一個公平公正且不受媒體影響的審判。
在整個15分鐘的傳訊過程中,周曉穎都以黑色夾克遮面。最終,法官Tracy-Lee Lyons判定保釋金5000美元,同時同意檢察官提出的其餘禁令訴求,其中包括周曉穎接受手臂治療時,取得其血液樣本,以保存可能證據的要求。
周曉穎的法庭指派律師說,根據被告周曉穎所說的案發經過,她並沒有聽到任何聲音,也沒有看到任何人,因此她並不知曉受害人被捲入她的車身下,一直到車開到93號公路15號出口時,車的操控和行駛反映很奇怪,她才意識到有人卡在她的車下。
在審訊過程中,律師重申當周曉穎發現被害者在車下時,立即停車並試圖解救受害人,因此周曉穎自己的手臂也在解救過程中受傷流血。
在審訊後,律師透露周曉穎告訴他在案發時段,曾有另一輛車在她前面行駛。由此,他推斷:「或許是之前的那輛車先撞上了那對夫婦,然而很不幸的受害婦女被捲入我當事人的車中。」
然而,警方的說法並非如此。
警方表示,據一位目擊證人指出「在拖行了受害者2.5英里後,被告周曉穎有下車檢查車身底部,過後她非常迅速地上了車並且加速繼續行駛」。助理檢察官在庭上指出,根據波士頓警方報告顯示,被告周女士在檢查完車底後又繼續拖著受害人行駛了近3到4英里,與此同時有至少一名目擊者跟著她的車。
此外,數名目擊證人都證實看到了受害者的腳在拖行中一直曝露在外面。其中一位目擊證人說,被捲進車底的女子一路使勁大叫,開始他誤以為是汽車警報器作響。
根據警方記錄,周曉穎在麻州已居住十多年,經營按摩店。去年秋天才拿到駕照。
2月3日的華埠治安會議上,警長梅志強也報告了最近中國城的這起車禍。◇
責任編輯:馮文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