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安柏超墨爾本編譯報導)維省議會將在週四(2月25日)表決是否出售墨爾本港(Port Melbourne)的議案。工黨威脅說,即使議會不支持,財政廳也有權援引國有企業法案,出售50年期限的租賃合同。
澳廣新聞(ABC)2月22日報導,維省政府向反對黨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就出售墨爾本港議案進行表決。維省財政廳長帕拉斯(Tim Pallas)說,如果該議案在週四不能通過議會表決,那麼財政廳也可依據國有企業法案,向私人企業出售墨爾本港的50年租賃合同,這不需要議會批准。帕拉斯說:「我們沒開玩笑,我們認為反對黨從未打算通過這個議案。毫無疑問,本週四是最後期限。」
反對黨財政事務發言人奧布萊恩(Michael O’Brien)警告說,在沒有議會支持的情況下出售墨爾本港,將造成數十億澳元損失,而且任何出售合同也將受到法律挑戰。
奧布萊恩說:「政府聲稱的向買方提供的任何優惠政策都不會得到議會的法律保障。這意味著,合同中的條款可能在法庭上被挑戰。」
帕拉斯說,對租賃人來講,議會立法不能比租賃合同更有現實意義。帕拉斯說:「未來的任何政府都可以修改法律,所以立法沒有更大的確定性。」如果沒有議會支持,政府可以在未來15個月內出售港口的租賃合同。
在一個有爭議的補償條款上,政府和反對黨一直在試圖達成妥協。該條款規定,如果政府在未來50年內再建一個與墨爾本港相競爭的新港,那麼財政廳將向墨爾本港的租賃人提供補償。
政府提議允許該條款的有效期為30年,但反對派堅持有效期為15年,以確保納稅人不必支付可能高達20億澳元的補償。
維省工黨在去年12月份威脅要繞過議會決議,但隨後做出讓步,同意今年再對此法案繼續辯論。工黨政府希望從墨爾本港的租賃合同中獲得60億澳元,這筆資金可以資助拆除50個道路與鐵路平交道口。該基礎設施工程是工黨在大選時的承諾。
通常情況下,有兩黨支持在議會通過的租售上市後,九個月能敲定買家;沒有議會支持的,可能需15個月。
責任編輯:李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