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梁彼得被判有罪 律師:上訴或爭取緩刑

人氣: 151
【字號】    
   標籤: tags: , , , , , , , , , ,

【大紀元2016年0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梁彼得(Peter Liang)誤殺非裔格利(Akai Gurley)被判有罪後,辯護律師羅佰能(Robert Brown)和柯詩慈(Rae Koshetz)表示,將上訴到底,同時呼籲民眾在請願書上簽名,請求法官判梁彼得緩刑。

兩名律師12日在聯成公所召開記者會,不僅吸引眾多西文媒體,很多華人也到場關注梁彼得案的下一步計劃。律師羅佰能表示,即使陪審團裁決結果出來,辯方仍然可以提出審後動議,申請擱置執行法院判決(set aside the illogical),以便對判決提出上訴。

即使法官不批准該動議,也可以要求法官運用自有裁量權,給予梁彼得緩刑。羅佰能呼籲社區人士都能在給法官的請願書上簽字,「我們可以說服法官,即使不同意我們的動議,至少也可以給梁彼得爭取到緩刑。」

緩刑的意思是說如果被告犯的罪比較輕,法官考慮各種情況後(例如初犯、過失犯),認為去監獄執行反而有不良影響(例如感染惡習學壞),於判刑之同時會宣告暫時不執行。緩刑的目的,一方面避免惡性輕微的人,沾染獄中惡習,另一方面更可以保全犯人的廉恥心,以促進其悔改。

「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梁彼得案適用緩刑制度,法官有這個裁量權」。羅佰能說,讓梁彼得入獄服刑與「司法公正的目的」不一致。

責任編輯:艾倫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