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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有說話權 安省公布修訂版《兒童保護法》

2008年8月12日,數百多倫多市民參加7歲凱特琳的葬禮。圖中手放在胸前者為凱特琳母親。(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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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海英多倫多編譯報道)安省政府12月8日(週四)宣布了對現行兒童保護法的修訂,安省的兒童福利制度現在要以兒童為中心,政府如何照顧他們,兒童有說話權。

安省兒童和青年服務廳長科圖(Michael Coteau)在省府宣布了這項新的《兒童、青年和家庭服務法》。

自從2008年7歲女孩凱特琳(Katelynn Sampson)被她的法定監護人夥同另一男子殺害後,政府就一直在修改法律,同時納入凱特琳案件調查員的170多條建議。如果新法案在省議會通過,將取 代1985年以來實施的《兒童和家庭服務法》。

新法案對兒童保護法律做出了幾項重大修改,包括:將保護年齡從16歲提高到18歲;確保更具文化適宜性的服務,特別是對原住民和黑人兒童及青年;加強對服務提供者的監督,包括對兒童援助協會(children’s aid societies)的監督。

新法規有重大影響

科圖表示,提高保護年齡到18歲,可以幫助大約1,600名青年避免街頭流浪或落入人販子之手。

關注原住民兒童的安全,同時尊重他們的文化,這意味著孩子們會儘可能地留在他們自己的社區。科圖表示:「當你把一個孩子從他的社區帶走,會在家庭中製造焦慮,很多人傷心欲絕。」

安省有38個兒童援助協會和福利機構,在2015年大約幫助了113,000個家庭,不過,從2009年以來,寄養兒童的平均數量下降了19%。

省府計劃成立一個兒童福利領域的專家小組,來幫助實施新的立法。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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