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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騙被疑假婚 華人加拿大申請移民難民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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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中國公民蔡先生在加拿大的移民之路很不順,先是受中國警方通緝,導致難民申請被拒;後來和加拿大的婚外情人結婚,婚姻擔保移民又被認為不真實而被拒;上告法院又被拒。

據加拿大聯邦法院文件,2004年,蔡在中國認識了加拿大公民朱女士。大約2年後,已婚的蔡與離婚的朱發展了婚外情。2012年9月,蔡以遊客身份抵加。2013年3月,中國警方發出對蔡的逮捕令,並通知了加國。

2013年4月,蔡與前妻離婚結案,同年5月,加國邊境署(CBSA)就蔡被中國警方通緝一事約談了蔡。根據加拿大的法律,中國警方對蔡的詐騙指控在加拿大可判最高14年徒刑,超出申請難民的最高10年的限制,所以蔡的難民申請也無望獲批,面臨被驅逐出境。

蔡於CBSA約談的次日與朱結婚,然後於11月申請遣返風險評估(PRRA)。蔡的PRRA被拒,但上告後被法院判重審,並於2015年7月獲准居留,但不能申請移民。

婚姻擔保移民受懷疑

2014年5月,朱擔保丈夫蔡移民加拿大。2015年12月,移民部約談了蔡和朱,發現不少疑點,最後於今年1月通知他們婚姻擔保移民被拒。

移民官對蔡與朱的婚姻主要的懷疑是:兩人對開始同居的時間答案不一;蔡和朱的婚外情長達7年,但沒有提交相關證據;最大的懷疑還是他們結婚的日期,正好在CBSA約談並通知要驅逐的第二天;蔡在CBSA約談前已經知道中國警方要逮捕他,CBSA還同時約談了朱,但是朱卻稱直到婚後才知道蔡被通緝。

蔡表示,他和朱是真心相愛,移民官不應拒絕他的移民申請。2016年,蔡到多倫多的聯邦法院上訴。

2016年11月,聯邦法官麥偉(Glennys McVeigh)在多倫多表示,移民官與蔡和朱面談後做出了公正合理的決定。這意味著蔡不能移民加國。

婚姻擔保移民須真實

華裔移民顧問黃國為告訴《大紀元》:婚姻擔保移民要符合兩個條件,移民部才認為是真結婚:第一,結婚的意圖是真的;第二,不是因為需要移民才結婚。

有些人認為某人被移民部拒簽後,就不可能通過婚姻的方式移民加拿大。黃國為表示,不是這樣。比如,難民申請被拒後,如果他妻子在CBSA寄出遣返信之前提出擔保他移民的申請,他就可以暫時留在加拿大,直到移民官決定他是否能移民。◇#

責任編輯:喬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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