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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教系所評鑑 1校4班有條件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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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高教評鑑中心28日公布大學校院通識教育暨系所評鑑結果,有1所受評大學通識教育「有條件通過」,系所評鑑為2班制評鑑通過、4班制「有條件通過」;也更針對各班制發展和特色,自訂「特色評鑑指標」與新增「特色評鑑項目」,以避免評鑑指標單一化模糊大學特色。

教育部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101至105年度大學校院通識教育暨第二週期系所評鑑計畫,分別公布105上半年大學校院通識教育暨系所評鑑結果,以及103年度上半年追蹤評鑑與再評鑑結果。主要目的在協助各大學落實學生學習成效評估機制,確保學生學習成效,建立改善機制。

高教評鑑中心提到,第二週期從103年度起,以打破單一指標套用全部受評大學的固定模式,開放各受評單位在共同的核心指標之外,另可針對各班制發展和特色,強調系所個差異,得以發揮各系所特色。

部分受評單位在課程與師資方面仍有改善空間,包括課程設計未能反映學系設立目標、核心能力及基本素養,課程架構未能展現特色,師資、課程教學與學生學習成效失衡,未能建立明確的通識教育課程地圖等,因此被評為「有條件通過」,應於1年改善期後提出後續自我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並接受「追蹤評鑑」。

受評單位如有異議,可於收到評鑑結果次日起30天內,向高等教育評鑑中心提出申訴,各受評單位的評鑑結果與「實地訪評報告書」、「申復申請書」及「申復意見回覆說明」已公告於高教評鑑中心網站「評鑑結果」專區。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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