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2月22日訊】加拿大對台灣課徵焊接碳鋼管反傾銷稅,已獲WTO審議小組裁定加拿大作法不當。加拿大政府若決定上訴,預計將進行數個月的上訴程序,全案預估明年中可定讞。
若WTO審議小組支持台灣主張並判加國敗訴,台灣可以要求加國修正其相關國內法規,避免繼續援用於其他傾銷控訴案,影響台灣出口業者權益。
鋼鐵公會表示,加拿大政府於2012年5月對自台灣等7國進口焊接碳鋼管展開反傾銷調查,同年12月決定課反傾銷稅。但加國未依WTO反傾銷協定規定,對傾銷差額低於2%的台灣業者立即中止調查並排除課稅,對於判定不需要繳交反傾銷稅業者,卻規定一個高過出口價格許多的價格,要求未來以此價格才能銷往加拿大。
另外,加國又以受調查各國業者中傾銷差額最高者,指定為台灣業者的反傾銷稅率,未考量關於台灣業者可得的事實資訊;同時,對已獲得個別稅率業者,若未來出口新規格產品(即非調查規格的產品),加國將採用其他稅率,而非個別業者原已獲判的較佳稅率等,皆已明顯違反WTO反傾銷協定相關規範。
公會指出,此案對台灣鋼鐵業出口利益的實質影響不僅是焊接碳鋼管,其他油管案及螺絲螺帽等產品同樣受到不合理待遇。據統計,從2012年至2016年間台灣焊接碳鋼管出口至加國的金額減少達新台幣2億多元,貿易利益損失達8成。
公會說,經濟部於2014年7月24日及12月4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兩次雙邊諮商,會中質疑加國反傾銷調查程序及法規違反WTO反傾銷相關協定,但加國始終不承認他們調查的盲點,因此經濟部向世貿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控訴加拿大。
WTO爭端解決機構已於2015年3月10日正式通過成立審議小組(Panel)審理此案;並分別於今年3月16日、17日及6月28日、29日於瑞士日內瓦召開第1及第2次審理會議,他國也提出口頭或書面意見,指出加國的反傾銷調查程序違反WTO反傾銷協定,特別對於「微量傾銷」(傾銷差額小於2%)時即應中止調查的規定。
WTO審議小組於兩次審理會議後判決,明確裁定加國對台灣焊接碳鋼管課徵反傾銷稅的作法不當,更進一步裁決加拿大的國內法規違反WTO規範,必須修法改進。
原、被告雙方可決定是否於明年上半年上訴,若加國明年上訴,經數個月程序,預估明年中可定讞。若WTO審議小組支持台灣主張並判加國敗訴,台灣便可據以要求加國改正過去個案錯誤作法,修正國內法規,避免繼續援用於其他傾銷控訴案,影響台灣出口業者權益。(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