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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孩子亦是假結婚?夫妻團聚移加三次被拒

【大紀元2016年1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明明多倫多綜合報導)夫妻二人有了孩子,還會被認定以假結婚方式欺騙加拿大移民局嗎?移民仲裁庭三名不同仲裁員在主持同一樁配偶移民案時,卻都認為如此。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自2008年以來,加拿大安省賓頓市印度裔婦女桑赫(Saranjit Kaur Sandhu)三次申請丈夫桑加(Kulwinder Singh Sangha)團聚移民都被拒。移民仲裁庭三次均認為她是假結婚,即使她與丈夫生育了一個女兒,也不能證明他們是真結婚。加拿大聯邦法庭兩次推翻移民仲裁庭的否定裁決,要求重新審理。

聯邦法庭法官蒙蒂尼(Yves de Montigny)於2014年在第二次將案件打回仲裁庭重審時稱,雖然有了孩子,其未必能證實婚姻的真實性。但多數觀念認為,假結婚不太可能冒風險養育子女。而且沒有證據表明,桑赫是為丈夫能移民加拿大,而耍花招選擇生孩子提高丈夫獲批幾率。

桑赫第三次上訴移民仲裁庭被拒後,她還是不服,該案再次上訴到聯邦法庭。在最近一次仲裁中,仲裁員羅斯(Elena Rose)寫道,過去的裁決已得出結論,生孩子是為了說明有婚姻關係,但實際目的是移民。即便有孩子,也未必證明婚姻關係存續。

當事人再婚育有一女

2005年,35歲的印度婦女桑赫(Saranjit Kaur Sandhu)由其前夫贊助移民加拿大。6個月後,她以丈夫虐待為由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後,桑赫繼續留在加拿大。2008年,桑赫經由家人安排,與身在印度的桑加結婚。同年,她首次申請丈夫移民加拿大,但被拒。2010年,兩人的女兒阿沙利恩(Arshleen)在加拿大出生。之後桑赫將只有4個月大的女兒帶回印度,交由爺爺奶奶照看。

最近一次裁決中,仲裁員羅斯還寫道,不知道桑赫為何離婚後還留在加拿大,因為她在這裡已沒有任何親人了。她稱受前夫虐待離婚,但幾個月後就能走出婚姻陰影,擁抱第二次婚姻?羅斯還質疑桑赫的丈夫,一個從未結婚的40歲男子,為什麼會娶一個35歲的離婚婦女?桑赫本人也稱自己離婚後社會地位下降。

儘管夫婦提供很多夫妻關係證據,包括電話記錄、照片和桑赫每年回印度探望丈夫和女兒的證明,但仲裁庭依然認為,這些證據有造假的可能。雖然桑赫先後在乾洗店、麵包店和塑料工廠工作,還稱為賺錢養活在印度的丈夫和女兒,但仲裁員依然不理解她為什麼把幼女送回印度撫養。仲裁員羅斯寫道,沒有證據顯示桑赫分擔家庭責任。桑赫婚姻的存在,主要是為把丈夫弄到加拿大,至於夫妻團聚和女兒,對桑赫來說是次要的。

當事人如何說?

桑赫在接受採訪時說,她將出生不久的女兒送回印度,選擇一個人留在加拿大,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她堅持留在加拿大,是為了女兒有個美好未來。在加拿大,只有努力工作才有希望和美好生活,所以她要掙錢養活自己和家庭,還要支付往返印度費用和移民訴訟費。2013年她帶女兒回加拿大時,女兒經常問,爸爸為什麼不能一起來,不能送她上學?

在2014年聯邦法庭裁決中,法官蒙蒂尼說,桑赫每年有幾個月時間與桑加在一起,說明他們婚姻關係存在。仲裁必須基於對證據的合理判斷,仲裁結果不能受不相關因素影響,尤其是不能對文化差異存有偏見和麻木。

桑赫夫婦的代表律師曼格特(Jaswant Mangat)稱,希望聯邦法院此次採取罕見的舉動,命令移民官批准桑赫丈夫的移民資格,而不是像前兩次一樣,打回移民部仲裁庭重審。法庭審理日期待定。#

責任編輯: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