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月琴台灣宜蘭報導)12月14日起由周消費者保護官領隊,針對轄內食品行、超市、賣場及大型通路商販賣之日本食品標示稽查,共計查11家次178件日本食品(含複合式產品),查獲1件標示不符規定(中文標示與原日文標示之產地不同),將移請進口商所在地衛生局辦理。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自11月中旬即啟動日本食品產地標示稽查工作,並做稽查輔導,以標示牌、卡片、菜單等,採張貼、懸掛、黏貼或其他明顯辨明方式,標示相關資訊;另配合食品藥物管理署啟動「日本食品標示稽查專案」,針對日本食品輸入業者及賣場超市販售業者加強查核架上產品是否為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等5縣生產製造之食品,並要求業者落實自主管理責任;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9332779洽詢,或逕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日本非福島食品輸臺說明://www.fda.gov.tw/tc/site.aspx?sid=9109#1)查詢。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