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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原鄉幼兒受限法令須奔波 專家籲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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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05日訊】原鄉部落幼兒念幼兒園往往要離家奔波,部落想設幼照中心就近照顧,但受限法令難正式立案。專家建議,幼兒照顧一個都不能少,應讓部落孩子就近受照顧。

為了讓所有部落幼兒都能得到適當照顧,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以台北市立大學幼兒教育系今天舉辦「部落共同照顧一起走」-2016原住民族幼兒照顧論壇。

至善基金會表示,台灣原住民族教育法載明「原住民族地區應普設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提供原住民幼兒教保服務機會」,但這些年來實際執行,如何兼具在地文化、部落多元需求、提供部落孩子需要的照顧常遇到難處。

至善基金會幼照督導何淑雲說,幼照中心要立案必須先招標蓋符合規定的建物,但原鄉地處偏僻,建築師和工程人員普遍認為要到交通不便的地方工作「不符成本」,根本沒人願意標,新竹原鄉的秀巒國小田埔分校國幼班就流標10次,一直到11次才終於成功標出,尋求立案的馬里光幼照中心也已經流標4次。

何淑雲說,想要照顧部落的孩子,卻必須依照不符合部落需求的法規行事,行政程序也很繁複,常被質疑建築不合法、設備不合法、師資沒資格等,忽略原鄉幼教需求、交通、網路通訊難度較高,很怕等到立案時「現在的孩子都大了,沒孩子可以教了」,也讓人質疑,「立案後真的能照顧到孩子嗎?」

美園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主任馬秀辛也分享,美園教保中心成立至今,22年前後就歷經20幾次搬遷,從民宅、自宅,到活動中心,才終於找到可合法使用的空間正式立案。

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執行秘書金天立表示,一直被迫搬遷的主因是法規對於偏鄉處境不夠了解,對建築和空間的想像也不符合原鄉部落的真實樣貌。在這種條件下,部落托育班在民國98年原有18所,到99年初僅剩下8所,許多部落幼兒失去了接受照顧的權益。

至善基金會執行長洪智杰表示,很期待未來能在部落開展出多元且貼近在地生活的幼兒照顧模式,更希望政府能依循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承諾,不遺漏任何人,給予應有的經費及行政支持,讓所有部落幼兒都能得到適當照顧,一個也不能少。(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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