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新草案 低值進口商品將收消費稅
【大紀元2016年1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聯邦政府週五公佈了一項新的政策法規草案,對價值在1000澳元或以下的進口商品,在消費稅(GST)方面將採取與在澳洲採購來的商品同樣的處理方式。
聯邦財政部長莫裡森(Scott Morrison)表示,此項立法草案是政府為加強澳洲企業對海外競爭力而採取的進一步措施。澳洲政府在2016-17年財政預算中曾承諾,讓澳洲企業所出售的價格低於1000澳元的商品與海外企業商品公平競爭。
按照新法規,從明年7月1日開始,澳洲消費者居民通過網購或電話訂購等形式從海外進口低價商品將需繳納與在國內購買商品相同的10%的消費稅,包括遞送費用。
海外供應商、電子分銷平台和貨物轉運商(其中許多是跨國公司)如果向澳洲消費者銷售的低價商品的營業額達到7.5萬澳元或更多,則需要登記和繳納相應的消費稅。
莫裡森表示,澳洲或將成為世界上第一個使用供應商收集模式收取進口低價格商品消費稅的國家。目前歐盟等管轄區也在向這一方向發展。
相關的徵求意見草案和說明材料可在財政部的網站上查閱。意見提交的截止日期是12月2日。
責任編輯: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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