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1月29日訊】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罷免活動將可宣傳,罷免門檻也由現行「雙21制」改為相對多數,但同意票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放寬罷免徵求連署天數,罷免案提議人數應由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以上,下修為1%;罷免案成案連署人由現行選舉人總數13%,調整為10%。
罷免通過門檻,現行法律規定,「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2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1/2以上者,均為否決」,被稱為「雙21」制度;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只要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通過。(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