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Epson
【大紀元2016年11月02日訊】公平會今天表示,台灣愛普生 (Epson)與子公司愛普網,以及維修保固廠商「捷修網」的結合案,因無顯著限制競爭疑慮,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指出,愛普生公司主要從事 Epson印表機、投影機等產品銷售業務; 愛普網公司則為愛普生公司100%持股的子公司,以銷售大尺寸印表機耗材為業。捷修網公司則主要負責Epson投影機、印表機等產品的維修與保固服務。
公平會表示,在本結合案前,台灣愛普生已透過愛普網持有捷修網公司30%股權。 台灣愛普生擬透過愛普網增加對捷修網公司持股,結合後愛普網將持有捷修網全部股份,愛普生間接控制捷修網的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符合公平交易法的結合類型。
此外,2015年台灣愛普生於國內「印表機銷售」、「投影機銷售」的市場占有率均已達公平交易法的申報門檻,故於結合前向公平會申報。
公平會指出,此案參與結合事業分別從事Epson印表機、投影機之銷售與售後維修服務,因設備銷售與維修服務間具有互補關係,且捷修網提供維修服務所需之零件、耗材係由台灣愛普生供應,屬垂直結合類型。
據公平會徵詢相關維修業者意見,多數業者認為本結合不影響其後續取得Epson零件、耗材,故尚無封鎖維修市場疑慮;其他品牌之印表機、投影機銷售業者,因已成立維修中心或與其他外部維修業者合作,加上維修廠商眾多、缺乏顯著進入障礙,故此結合案亦無封鎖銷售市場的疑慮。
另外,此Epson結合案並未顯著改變銷售或維修市場的進入障礙,也未增加濫用市場力量、墊高競爭對手成本,或產生水平勾結效果之疑慮,經評估本案結合尚難認有顯著限制競爭疑慮,故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不禁止其結合。(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