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1月17日訊】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今天說,今年地價稅比104年增加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繳納稅款有困難且符合規定民眾,像是經濟弱勢者,可在30日前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稅捐稽徵處解釋,今年的公告地價調整幅度比往年大,讓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地價稅增加,已訂定民眾申請105年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原則。
稅捐稽徵處說,因公告地價調整,今年地價稅比去年增加達1萬5000元以上,且繳納稅款有困難民眾,可在月底前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事由或經濟弱勢者,不能在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但因持有土地增加或土地使用情形變更,導致稅額增加者及法人不適用。
稅捐稽徵處說,財政部考量地價稅為地方稅課收入及各地方政府就今年度公告地價調整幅度不同,今年度地價稅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宜因地制宜。
稅捐稽徵處表示,符合一定條件民眾可給予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稅額增1萬5000元以上,未達10萬元,就增加稅額可延期1至2個月或分2至3期;增加10萬元以上,未達20萬元,可延期1至3個月或分2至4期;增加20萬元以上,未達50萬元,可延期1至4個月或分2至5期;增加50萬元以上,可延期1至5個月或分2至6期。
稅捐稽徵處提醒納稅人,符合規定民眾可到臨櫃辦理,或是撥打繳款書上的查詢電話諮詢,會有專人服務。(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