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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亮女友回家路 貼心暖男掛名認養路燈

台北市公園處12日說,為鼓勵市民參與市政建設,實施「路燈電費認捐」,每年新台幣1000元就可把寫有名字標示牌放在路燈上。圖為認養牌樣式。(台北市公園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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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12日訊】台北市公園處今天說,為鼓勵市民參與市政建設,實施「路燈電費認捐」,每年新台幣1000元就可把寫有名字標示牌放在路燈,有男友為照亮女友回家路,刻意認養女友家附近的路燈。

工務局表示,為鼓勵市民參與市政建設,減輕地方財政負擔,公園處實施「台北市政府路燈電費認捐」,每年只要付1000元,就能照亮自己,也照亮他人,點亮心中大型「光明燈」。

公園處處長黃立遠說,民眾或團體可挑選自己想要認養的路燈,設計屬於自身特色的標示牌,以1年1000元的價格認捐,1次認捐最長可達3年,也會開立收據,供認捐者抵稅,為表彰熱心公益,會把寫有認捐者大名標示牌貼在路燈桿上,並發感謝狀。

路燈工程隊表示,認捐期間,民眾只要發現該路燈有損毀或是不亮,都可以打電話反應,會盡速派人修復,也會定期派人前往檢查,查看認捐者標示牌是否脫落。

公園處說,有民眾為照亮女友回家的路,刻意認養女友家附近的路燈,希望讓女友天天可看到路燈桿上有他名字的認養名牌,讓女友感覺溫馨、有安全感。

公園處表示,近年因受大環境經濟不景氣影響,路燈認捐電費有逐年降低趨勢,希望市民可協助參與市政建設,響應「路燈電費認捐」。(轉自中央社)

台北市公園處12日說,為鼓勵市民參與市政建設,實施「路燈電費認捐」,每年新台幣1000元就可把寫有名字標示牌放在路燈上。圖為標示牌實際狀況。(台北市公園處提供)
台北市公園處12日說,為鼓勵市民參與市政建設,實施「路燈電費認捐」,每年新台幣1000元就可把寫有名字標示牌放在路燈上。圖為標示牌實際狀況。(台北市公園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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