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第一個「電動共享汽車」高市最快明年上路
【大紀元2016年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灣高雄報導)高雄生態交通願景再邁進,率全國之先推動「電動共享汽車」,高市交通局4日表示,目前已啟動招商作業,公告等標期至12月19日止,預計在市區行政中心、觀光景點、捷運站與商圈等50處租賃站,共250個電動汽車停車格建置租賃系統,提供民眾甲地租、乙地還車與計時付費服務。
高雄繼2009年推出全國第一個城市網絡型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市府4日表示,全國第一個「電動汽車共享」計畫將在高雄啟動。交通局說,該計畫12月結標、明年3月簽約,依約廠商須在1年內初步營運、2年內完成50處租賃站建置,因此,民眾有望於2017年看到全國第一台電動共享汽車上路。
有鑑於,國內電動汽車、智慧資通與線上付費服務等技術逐漸純熟,加上,德、法、美等國推行共享汽車成功經驗,交通局表示,市府僅提供場地與租金優惠,由廠商建置車輛、系統與充電樁,包括後端維運、收費機制等,全部交由廠商自營。
電動共享汽車就像「汽車版city-bike」,具有「無人服務」、「會員制」與「線上付費」特性;此外,與傳統租車不同,電動共享汽車可異地借還車、較適合市區內短程代步使用、不用找停車位。
「共享」代替「持有」。汽車共享有助降低私人載具數量,根據統計,私家車95%時間處於閒置狀態,使用共享汽車,不用負擔行車衍生成本,還能改善交通問題,更可達到節能減碳目標,是更經濟、便利、環保的新選擇。
交通局長陳勁甫說,電動共享汽車是國際趨勢,期望國內外優質廠商加入,共同打造高雄「宜居城市」之目標。
責任編輯: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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