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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動力 台府院黨決策會拍板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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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24日訊】總統蔡英文主持的府院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今天拍板決定,要全面檢討修正公司法,希望檢討修正後的公司法,能成為創新者發展的動力,而不再是創業的障礙。

府院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今天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添枝、副主委龔明鑫報告「重要財經法規(公司法)調整進度」,會中並達成多項結論。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會後轉述5項結論,如下:

一、社會快速變遷,新創產業的出現為經濟型態帶來鉅變,對行政部門業務推展與法規之調適,已形成巨大挑戰。因此政府有責任主動檢視主管法規如何因應調整。

二、公司法是企業與經濟發展的基礎法制。現行公司法設計老舊,以大型製造業為規範原型,著重有形資產、偏向管制模式,組織結構僵固,造成產業轉型及創新的困難。本次全盤修正與我國產業轉型與創新密切相關,是帶領我國衝出既有格局的重要立法,不宜拖延。請相關機關積極辦理,並充分與各界溝通以凝聚改革共識。

三、此次公司法的全面檢討修正,最重要的目標在於讓相關的法規範趕上時代及當前經濟環境的變遷,同時也引領社會在價值觀念上的更新。未來,資本不再是發展經濟唯一的主導力量,創新與技術的養成與擁有,也是最重要的資產。希望檢討修正後的公司法,能成為創新者發展的動力,而不再是創業的障礙。

四、公司法的修法不僅是條文的更新,更是思考價值的結構性改變。對此,由國發會主導的修法研議小組應納入各界意見與需求,並注意社會溝通。法案從研議、起草與立法過程都應該盡可能與社會溝通。期待這項法律有領先時代的改變,但也要注意立法的完備,執行更要注意溝通。

五、財經法規之健全攸關我國經濟競爭力,請國發會持續會同各機關檢視相關法制議題,並掌握國際最新發展趨勢,積極推動財經法制改革工作。(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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