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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考慮收網絡稅 網絡費會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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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不管你是否願意,你的網絡服務費可能會因為需要資助國內節目而漲價。過去幾十年來,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提供商都得為國產節目製作提供資助。理由是,國產節目製作越多,越能保留加拿大文化與意識。

據CBC報導,加拿大聯邦政府對電子時代國產節目展開全面調查,其中一項審查是:是否要向網絡服務提供商(ISP)強制收費用於資助國產節目製作。這意味著,一旦對網絡服務商收取這一費用,加人網費有可能上漲。

反對人士認為,這麼做不明智,最後買單的還是消費者,許多人會因此擔負不起網費。網絡倡導團體——溫哥華開放媒體(Open Media)負責人塔比希(Josh Tabish)說,我們要做的是使更多人都能有網絡服務,而不是限制。加拿大編劇協會(WGC)等支持團體則認為,這一費用只是網絡服務提供商拿出的資助款項,不是稅,因此不會自動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稅乎?費乎?

早在2008年,就有一些文化與藝術團體鼓動對網絡服務提供商徵收2.5%的稅,用於資助新媒體國內節目製作。今年8月加拿大遺產部長喬利(Melanie Joly)宣布要仔細審查國產節目製作時,網絡稅擔心更是甚囂塵上。塔比希說,他們已從內部消息人士獲悉,政府在嚴肅考慮這一問題,可能很快就會推出某種形式的稅項。但聯邦遺產部對CBC新聞回復是,此時說還太早。

加拿大廣播電視通信委員會(CRTC)對2.9萬加人調查顯示,11%受調者表示沒有家庭網絡服務,許多人說網絡費太高,負擔不起,但沒有網絡生活又極其不便,因為網絡已成為日常生活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和溝通渠道。

塔比希說,他也支持製作更多國產內容,但不應該動網絡,無論是讓網絡服務提供商出錢也好,還是收稅也好,成本最後都會轉嫁至消費者身上,最後會有人根本承擔不起。渥太華大學法學教授兼網絡法律專家吉斯特(Michael Geist)也認為,收網絡稅會讓許多低收入家庭承擔不起,加劇數字分化,嚴重影響到其他重大政策。

但部分文化團體認為,網絡收費不是什麼稅,這個詞是前保守黨政府創造出來的,就是嚇唬人的。ACTRA發言人安德森(Elliott Anderson)說,電視公司早就在為國產節目製作出錢,隨著越來越多人上網觀看節目,網絡公司也賺了大量利潤,就應該像傳統電視提供商一樣,為國產節目製作掏錢。

2012年加拿大聯邦高等法庭曾裁決,網絡服務提供商無需像廣播電視公司一樣為國產節目製作掏錢。但吉斯特認為,遺產部長可修法強制網絡公司出錢。CBC新聞就此問題詢問國內幾大網絡服務提供商意見,僅魁省Videotron做了回復,表示不支持網絡稅,但希望政府對Netflix這樣的外國網絡服務收稅。

責任編輯: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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