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通報外勞逃跑 勞團籲修法嚴懲雇主
【大紀元2016年10月19日訊】日前有外籍勞工因為職災在宿舍療傷,卻被雇主惡意謊報外勞逃跑。對此,勞工團體表示現行法制雇主很容易謊報,讓外勞權益受損,呼籲應要修改法條,嚴懲惡意雇主。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成員吳靜如今天表示,一名菲律賓移工F,今年因工廠安全疏失造成職業災害,導致整個右手掌被滾燙橡膠嚴重燙傷,緊急開刀後,多次清創,期間居住於工廠宿舍靜養療傷。
移工F今天要因職災情事至法院開庭,但雇主明明知道移工F住在宿舍,還通報他逃跑且報警抓人。吳靜如批評,會發生這麼離譜的事情,都是因為現行法制的緣故。
吳靜如表示,根據現行法制,雇主要通報外勞逃跑相當容易,該協會不到1年就接獲2件求助案例。吳靜如說,外勞被註記逃跑不僅影響其在台灣的工作權,甚至還會限制其人身自由,對外勞的後半生影響很大。
要取消外勞的逃跑註記,吳靜如說,只有雇主主動撤銷及主管機關調查確認後2種方法,跟雇主通報外勞逃跑的程序僅需書面通知移民署、勞政機關跟警方相差很大,是破壞人權且台灣奴工制度的表現,呼籲應檢討法條,嚴懲惡質雇主。
對此,勞動部說,現行規定如果雇主惡意不實通報將可處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且2年內還會管制其聘雇外勞的許可,外勞的逃跑註記也會撤銷。
勞動部表示,雇主要通報外勞逃跑,必須要3日失去聯繫,雖然3日內雇主可通知警方,但警方也只能協尋,並交還給雇主。(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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