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台灣勞動部為保障勞工組織或加入工會的權利,將擴大勞工或工會幹部在裁決期間的律師扶助項目,除解僱爭議外,亦將降調、減薪及不利待遇等爭議類型納入扶助範圍,以保障勞動三權之行使。
勞動部表示,勞工或工會幹部得於提出裁決申請30日內,向勞動部提出裁決期間的律師扶助申請,若經審核符合資格,每案可獲得最高4萬元補助,案情複雜者最高可補助6萬元;若是多位工會幹部集體裁決案(兩人以上),每案最多可補助10萬元,案情複雜者最多可到20萬元。
勞動部說,勞工或工會幹部因參加工會活動、進行團體協商或爭議行為,雇主可能透過各種管理手段如解僱、降調、減薪、考績評比、懲戒等方式,對勞工或工會幹部產生不利對待,藉以影響工會活動及妨礙工會運作。自裁決制度實施以來,勞工或工會幹部因解僱、降調、減薪及其他不利待遇申請裁決之爭議類型,占總類型的49%。
因此,勞動部為保障集體勞動權益,特將降調、減薪及不利待遇等爭議類型納入扶助範圍,勞工或工會幹部可透過律師協助蒐集證據、準備書狀、出席裁決調查及詢問等,有助於勞方循裁決機制得到救濟。
自2011年裁決機制上路至今,裁決案共約300件,其中勞工或工會幹部因被減薪、降調職或考績不公等案件占裁決案大宗,高達146案,占49%。
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