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鈺儀案開審 華裔證人:62萬打水漂
【大紀元2016年0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潘鈺儀涉嫌詐騙案於1月6日在安省新市刑事法院開審。華裔苦主吳先生作證說,因為潘曾自稱是頤康中心和孟嘗會的董事,這使他很信任潘,願意把幾十萬元交給她。
潘鈺儀星期三也出現在法庭上。她穿白花灰底上衣和黑褲子,留短發,戴眼鏡。她坐在法院的前排,多次回頭看旁聽者和記者。她在法院裡幾乎沒說話,吳先生作證時,她認真地聽,表情嚴肅。
警方指控潘鈺儀涉嫌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8日期間在萬錦市用詐騙手段剝奪了吳先生(Henry Ng)的財產。對此,潘鈺儀對法官大聲說:「我不認為自己有罪。」
證人:潘鈺儀自稱頤康中心和孟嘗會的董事會成員
檢控官Michelle Rumble在法庭上說, 證人吳先生受過良好教育,在2010年左右退休。他的多年好友陳先生(Waiming Chan)是潘鈺儀的姐夫。陳先生在2011年底左右在安省和潘鈺儀見面,讓她和吳先生認識。
68歲的吳先生在庭上表示,潘鈺儀在2012年自稱她是頤康中心和孟嘗會的董事會成員。這使吳先生非常信任潘鈺儀,願意把幾十萬元交給她。
孟嘗會的公關與市場營銷經理Fiona Cho當天告訴《大紀元》,「潘鈺儀從1964至2015年期間從來沒當過我們的董事會成員。」
頤康基金會主席王裕佳(Joseph Wong)之前告訴過《大紀元》,潘鈺儀在10多年前向頤康捐過錢。然而,她當時承諾捐100萬加元,實際兌現的金額略低於50萬元。頤康希望潘能履行全部承諾。
王裕佳還說,潘鈺儀的公司欠頤康一些錢,比如店舖租金。潘鈺儀在頤康慈善拍賣會上買了一些東西,但沒付錢。
「頤康給她(潘鈺儀)寄了一些帳單,寫過很多封信,給她打過很多電話,通知她付帳。她與她的公司一直沒付錢,所以頤康曾到民事法院起訴她, 隨後撤銷了起訴,」王裕佳還說。
買地皮一場空
據檢控官Rumble說,潘鈺儀對吳先生說,如果他買她的位於安省小鎮Innisfil的林蔭大道Reive575號的地皮,她倒賣土地後,吳可以獲利。這塊地距離多倫多大約50分鐘車程。
吳先生決定購買這塊地皮後,把自己唯一的房產(位於萬錦市Hollingham路)抵押給了銀行。銀行借他62萬加元,他隨後把62萬元全數匯給潘鈺儀。
潘鈺儀和吳先生於2012年1月9日在《房產買賣協議》上簽字。該《買賣協議》稱,這塊地價值250萬元。然而,潘從來沒有把地皮放到吳先生的名下,也從來沒有退還這筆錢。吳先生在2014年報警,兩人從此斷絕來往。
吳先生在星期三作證時說,他生於中國廣州,年幼時搬到香港,在香港讀小學和中學。他隨後到臺灣讀大學。他移民加拿大後,獲得了工程系碩士學位,是專業工程師。他在加拿大生活了40多年,退休前主要從事IT工作。他的3個孩子已長大成人。
吳先生作證大約5小時後,潘鈺儀告訴《大紀元》,她會在證人作證結束後再發表看法。
法官表示,此案將在星期四繼續開庭。潘鈺儀的亞裔辯方律師帕克(John Park)將向吳先生提問。
責任編輯: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