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1月08日訊】(紐約訊)罪犯和威脅公眾安全、邊境安全和國家安全的人士,是2015年美國主要的驅逐對象。在去年12月底,美國國土安全局發佈了2015年度報告,宣佈本年度共驅逐23萬5,413人。
在2015年美國政府聯邦年(2014年10月到2015年9月期間),美國國土安全部的執法人員還在邊境逮捕了33萬7,717名非法入境者。其中13萬9,368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居民因犯罪而被遣返,這個數字占所有被驅逐者人數的59%,比上一年度還低3個百分點。而且,從歷史數據來看,2015年被遞解的人數達到了自2008年以來的新低。
無證移民不是驅逐重點
正如國土安全局局長強森(Jeh Johnson)表示的:「去年(2015年)被驅逐者人數反映了國土安全局將罪犯和威脅公眾安全、邊境安全和國家安全的人,作為主要被驅逐對象。」而無證移民不是美國政府驅逐的重點對象。
從移民執法局(ICE)的執法優先分類來看,主要遞解的是第一優先類,約佔86%,會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被定有嚴重刑事罪、幫派分子,或者從邊境偷渡進來的人士。其次是第二優先(8%)、第三優先(4%)。
遣返最多的是墨西哥人,約佔總數的62%;其次是危地馬拉、薩爾瓦多和洪都拉斯,這前四個國籍的遞解人數達到總數的94%。本年度也有386名中國人被遞解出境,排第十四位。
被遞解出境前須知
對於國土安全部和移民與海關執法局而言,將有遞解令在身的外國人驅逐出境是工作的重點,所以,有遞解令在身的人和律師討論解救措施是非常重要的一環。這一領域的法律非常複雜,而且有很多流程上的規定。律師們都強烈建議當事人聘請律師,而不是自己做。
找律師,可能會讓接到遞解令的人士有機會獲得解救,避免被遞解出美國。通常導致遞解的最常見原因是沒有按時出庭而收到遞解令或被遞解出境;沒有按時「自動離境」;受到刑事指控,即使是已經獲得綠卡,如果犯了某些刑事罪也同樣會面臨被遞解。
比如如果是因為逃庭被命令遞解出境(缺席遞解,in absentia),或者是因為案件被拒而面臨遞解,當事人應當在30天內提交上訴通知(Notice of Appeal)。另外,拿到遞解令的人可以申請「重開(Motion to Reopen)」,但需要在移民法庭決定之後的180天內提出,一旦提交了重開申請,遞解程序會自動延緩。
還有基於國家情況發生變化申請重開案件,證據在上一次聽證時沒有提交或討論過。移民局會對重開申請進行評估,並將其與第一次的政治庇護申請對比,看在上次聽證以後是否發生過變化。
責任編輯:麗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