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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心武、侯佳上訴案昨進行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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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2016年1月6日,因在任劉醇逸競選財務主管期間,犯有企圖電匯欺詐、作偽證和妨礙司法三項罪而被判入獄10個月的侯佳,和因串謀欺詐、企圖電匯欺詐兩項罪而被判入獄4個月的劉醇逸的前競選籌款人潘心武,在聯邦上訴法庭第二巡迴庭觀看了他們的律師跟聯邦檢察官進行的上訴辯論。聯邦檢察官駁斥兩人的律師的說法「站不住腳」或者是「說不通」。

本案預計會在三個月之內有結果。

律師稱潘非故意也沒惡果 法官不認同

潘心武的律師拉克曼(Irwin Rochman)在庭辯中著重強調說,潘心武之所以在籌款中做出各種努力,主要是為了幫助朋友,並沒有刻意騙取競選配對基金。而檢方並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潘意在競選配對基金。拉克曼引述第八上訴法庭前例稱:潘雖然有他的謀劃(scheme), 但他的行為沒有欺詐企圖(Fradulent intent), 而且他的方法也沒有造成傷害性結果。

法官豪爾(Peter Hall)對此說法不以為然,並當庭反問律師:是不是基地組織在密謀炸毀世貿大廈時,只要沒有造成傷害性結構就沒有罪?

拉克曼還強調在潘的行為中,沒有足夠的欺騙企圖,他的計劃也沒造成惡果。但他也不得不同意法官的說法:如果潘的計劃實施,的確會造成惡果。

聯邦檢察官在辯述時表示,潘的欺騙企圖的證據是充分的。

潘心武在聯邦法庭一審時也承認自己製造了幽靈捐款人。

檢察官:侯佳完全知道「幽靈捐款」的謀劃

侯佳的律師萊福科(Gerald Lefcourt)在庭上試圖說服大法官:侯佳的所為並非為了騙取配對基金。他還舉例:侯佳的前男友曾被要求捐5百美元,侯還許諾還可以給他報銷。但最後並沒有做。整個過程中侯佳從未提到配對基金的事。而且,在她任職的4年中,經手1萬多份文件,其中被查出有「幽靈捐款」問題的僅70多件。而這些問題捐款她並不知情。

侯佳(中)和律師在法庭大樓前交談。(杜國輝/大紀元)

聯邦檢察官回應說,侯佳清楚知道「幽靈捐款」的謀劃(scheme),她前男友的例子並非檢察官和陪審團的重點證據,比如她經手的表格,其中的人名等就是按這個謀劃進行的。那些表格與正常的「中間人」填寫的表格明顯不同,而且還有部份被擋住,為甚麼要擋住?

「她完全清楚這個幽靈捐款的『謀劃』」聯邦檢察官說。

責任編輯: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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