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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惡有報

惡人轉生鱉 斬刑頭被剁

揚州胡姓有子頗慧,年將二十。將娶之前數月,忽得顛疾,飲食眠動不時,若明若昧,自言自笑。

  

一日,其子在床上坐,語其父母曰:「兒於昨夜奉岳神命署本縣城隍事,本縣舊有積案十件未結,命兒公正辦理。兒恐錯誤,需請幕友,細思惟有受業某師素稱理學可信,可速備禮請之。」時某師已故多年矣。少頃,忽起立云:「師至!師至!」喃喃刺刺不休。家人旁聽,竟是兩人問答,聲音笑態,畢肖平日,云:「十案中有七案仍從前議,其餘三案,一當斫頭,一當剁手,一當充軍。」

  

其時因醫言其病須滋陰,買一鱉,於灶下引其首而斬之。鱉頭落地,怒目猙獰可駭。相隔臥房甚遠,其子忽於床上大喝曰:「這惡人應當斬罪,還有甚麼不服,斫去還敢怒目視我耶!」家人祈禱城隍廟未回,其子又於床上云:「太爺何故燒香於判官面前,他如何當得起太爺一拜?」十案俱有姓名,細訪之,皆係已死境內,積惡昭昭在人耳目者。@

──清袁枚《續子不語》

責任編輯:洪偉成